2010年10月30日 星期六

城市身體11-非空間與時間之慢

城市身體11-非空間與時間之慢

{###_frlt1800/32764/1041479820.jpg_###}                                                                                                                               

【圖】巴黎Mouffetard市場



   慢,是否要不成其為慢,在否定自身當中才能凸顯慢的價值呢?慢,可否在自身、為自身?這又能體現於何種情境?Sergei Loznitsa的黑白紀錄片《火車歇息》(2000)或許提供了一個極為有趣的可能性。


   這可不是太空漫遊,不是面對無限空洞,那恐怖、刺激、在失重狀態的狂喜。完全相反:在狹小擁擠的車站候車室裡,長凳上,男女老幼,睡得東倒西歪。沉睡,即是讓時間流逝而不知不覺;是讓感受時間流逝的意識沉睡。反之,看著一個又一個的沉睡者,觀者卻是直視時間自身;看見此在時間的沉重感;看見緩慢。二十五分鐘的片長裡,除了開頭的火車汽笛鳴聲,接著便四下一片寂靜,只聞深沉的呼吸聲,聲聲入耳,為緩緩前進的時間打著規律節拍。


   這就讓我想起維梅爾有幅較不知名的畫作,一名女僕坐在桌前打盹,於是整個房間內彷彿充滿了她沉緩的呼吸氣息。畫面中的沉睡者,竟讓人感覺更為活生生。如果你在觀賞此片時,中途沒有跟著睡去,那你還會不時地發現這些沉睡者偶而會驚起片刻,翻個身、換個姿態:這可是一部紀錄動感世界的影片!



   在這無從確認的空間裡,因高處透進的光線,上方顯得特別白亮,或者說,是曝光太強,形成光散,人與物的輪廓也略為朦朧。這樣的光影有點像是一般劇情片裡塑造夢境氣氛的成規符碼。然而,這並非什麼夢一般的空間,沉睡者的疲累與他們厚重樸實的平民衣著,均顯得十分實在;而沉睡自身,也毫無關於寧靜詳和或死亡之類的任何浪漫聯想暗示。



   好慢的一部紀錄片,讓人看見慢自身,化作那影像中規律的,幾乎難以察覺的微微起伏,是光影的漫波,是一呼一吸的輕聲起伏。影像、時間,影像即是時間。



(摘錄自2004年秋季號第121期,〈慢慢看、看慢慢、太空漫遊,「比紀錄片還慢」九則小記〉,《電影欣賞》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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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7日 星期日

城市身體10-日常生活的身體記憶

城市身體10-日常生活的身體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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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Place Palais Royal, Paris


      培瑞克(Georges Perec)在《W或童年回憶》(W ou le souvenir d’enfance)中有一些與身體有關的記憶。有一段是他自言最早在巴黎的回憶之一,敘事本身有一定的完成度,沒有「發展」或幻想的餘地,甚至不太有「意義」可言,以致於從未經研究者引用、評論:他一蹦一跳地跑著,手中拿著一張自己的畫作(褐色熊,赭色底),大聲嚷著「小熊!小熊!」這個記憶的特色是,就形象而言,顯得格外鮮明、輪廓完整清晰,因為培瑞克對跑跳姿勢作了詳盡的分解說明(並感歎在法語中沒有一個專門用語來指稱這個常見於孩童的動作),連畫的顏色都能有指名,整體構成了一個近乎包含特寫、放慢動作和全景,有聲音有色彩的動態畫面。



      這是一段未經質疑、否定或考證的回憶;果真有這樣的回憶,必然足以成為一種自我存在的認識,即透過身體的形象,顯現一種存在與行為的合一認識:行動中的身體是我的存在與自由的明證;一個歡樂奔越的自發動作,靈活輕快、完整而協調的身體行動,別無其他目的,至多是遊戲精神的自信表現,即興而無規則的「玩」。



      這段記憶並非重大事件,更不是意外,僅以其平凡、平常,突顯自身,因而也是無以考證的。這樣的「回憶」是非典型的,這是因無論自傳、童年敘事等生命書寫文類向來不看重這樣的回憶,不包括在其論述典範模式中。但這樣的回憶,實際上又是最典型,可分享、易起共鳴的、可以是你我他,任何人的,總之「乏善可陳」,卻又執著存在的回憶。




      然而,這個回憶的優點也正是它的缺點:它太清楚完整了,像是電影畫面,培瑞克說彷彿可以「看見」自己的動作。我看見的形象客體已非內在於主體我的身體內,它只能存在「那兒」。




      它在別無其他影射的情況之下,也別無辯證性的其他出路,只能反向地指涉「作家」的書寫:


       一方面,從自我身體的觀看者,「我」成為描寫者、書寫者;且就其細膩分解的寫法來講,可以說構成了影片圖像詩,也符合培瑞克特有的即物美學,讓最貼近事物的描寫忘了「說明」的目的性,也活絡了能指。

       另一方面,它並不以形式至上而掏空指涉性的意涵,卻同時足以映證的是作家培瑞克關注社會的一面。對於「次於平凡」(
infra-ordinaire)的社會現象與平常生活的關注,使他致力於觀察和寫錄生活中最易被忽略,最易被遺忘的微小細節,期待有朝一日成為日常生活史的珍貴記憶。



      最後,在培瑞克的童年回憶中,最美麗動人的身體記憶,是個更加日常、平凡的小動作:他母親為他梳理額頭上的一撮捲髮(1)。--而事實上,這只是他「想望擁有」卻不曾存在的回憶。如此,以書寫圓夢,以自覺的嚮往和幻想的感受,無望地彌補不存在的記憶。



1據說在荷蘭的風俗畫中,母親為幼小子女梳髮的主題象徵的是母親給予子女的教導、講道理等。

2010年9月30日 星期四

城市身體9-「我的空間是脆弱的」

城市身體9-「我的空間是脆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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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瑞克(Georges Perec)在隨筆集《空間物種》(Espèces d’espaces)的「結語」中,談起想望的空間、處女地的空間、源起的空間,他的空間、不可能的空間:


  我希望有安定的、不動的、不可觸犯的、不曾被碰觸的、幾乎無可觸及的、不變的、根深蒂固的地方存在;可以作為源出處、出發點、泉源所在的地點。



   我的祖國、我家族的搖籃、我出生的房子、我本該曾看著長大的樹(我父親該在我出生那天種下的)、充滿了我童年完好回憶的閣樓



    這樣的空間並不存在,就因為它們不存在,空間便成了問題,不再明白,不再被歸併、不再被擁有。空間是個疑問:我必須不斷地標示它、指出它來;它從不屬於我,從來沒給過我,我必須去征服它。

    我的空間是脆弱的:時間會耗損它,摧毀它:一切將不再如往昔,我的回憶背叛了我,遺忘滲入了我的記憶中。(

  然而,何必有鄉愁?人何不以恆久的不服水土為生活常態?先前,他在談到社區時,尤其是住家附近如何形成我們的生活圈時,他就反問:為什麼一定要定居?在固定的地方為一定的生活習慣所綁住?為什麼不把各種生活機能分散到四方,四處為家?

  可是,人們通常只會在大戰、饑荒或瘟疫流行時才願遷移。
  在路上奔波的人不知家在何方。


  再往前,他提起街道時,又以窮盡之癖演練起對於街道所見鉅細靡遺的寫錄,但是越看下去,越推越遠,卻出人意料地出現了一段翻轉,提出了另一種看的可能性:一直看下去,竟會想「看」到失去理解聯繫的地步;看到明顯物也變成了不可理解的謎;看到原先已有共識的劃分單位,也就是掌握知識所依賴的命名、分類,一時之間都失去了作用:

  繼續寫
  直到那地方成為不可能
  直到在短瞬間感覺到有身處在異地他方的印象,或者最好寫到不再理解發生的是什麼事,或沒什麼事,整個地方變得陌生,甚至不知道這就叫作城市、街道、建築、人行道

  有趣的是,以上這段話的表達方式似曾相識,這種既近忽遠的感受,豈不正是與班雅明在《攝影小史》中定義的「靈光」相反,成了推遠事物距離的「反靈光」?順帶一提,班雅明曾在《提爾花園》中提到要在城市中迷失並不易,須要一種特殊的能耐


  這樣看下去,這可是對於觀注冥想達到審美忘我狂喜的一種反諷?或是對沙特式的存在的惡心的諷喻?還是比較嚴肅地,指出描寫文失效的時刻,正是奠定描寫文的知識與記憶(1)被棄絕的時刻?幸而,培瑞克只把這種「看法」當成一種可以想見的可能性,他再往下寫時,表明的仍是他對以知為本的「看」,以文字可代替視觀而整頓秩序的「看」,更有興趣、更執著。


  然而,還有一種描寫文的撰寫,是對不見者、不在場者的思念(法文的「我思念 ...」,即「我有所欠缺...」);而藉著在對週遭所見事物有意識地點名與計數過程,藉著在羅列事物的文字與算數的時間裡,填充著思念,讓思念、書寫與羅列眼前之所見,並行並存,有了具體事物之託,依附的形,文字記錄成了思念行為的對照物:我思故物在、空間在;空間在我思。

  外面有點陽光
  咖啡店裡幾乎沒人
  兩名外牆粉刷工人在吧台前喝藍姆酒,老闆在櫃台後方打盹,女店員在洗咖啡機
  我想念著你
  你在你的街上走著,正是冬天,你豎起大衣領,你帶著微笑,好遠(2)。





 



(1)  Philippe Hamon指出描寫文通常歸於雄辯術或有關修辭研究著作裡談論「記憶」的章節內,因為描寫文須訴諸作者與讀者的記憶,文章是串連所知的百科常識與社會檔案的彙聚地。



(2)  微笑的「你」,是培瑞克思念的情人?是他的母親(照片中總是帶著與培瑞克很相像的微笑)?


 


2010年9月18日 星期六

城市身體8-培瑞克的《地點》計劃

城市身體8-培瑞克的《地點》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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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崴嵐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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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聖路易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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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耍哲爾拱廊街



     19697月,培瑞克(Georeges
Perec, 1936-1982
)寫了一封長信向編輯納朵(Maurice
Nadeau
)宣告他未來的寫作計劃。其中一個計劃,名之為《地點》(Lieux),預訂準備的時間最長,長達十二年之久。他自承這一想法像個「畸形怪物」,難以意料發展。他明確交代了預先設訂好的作法以及期待的時間作用如下:



 



       我在巴黎選定了十二個地點,都是與我生命中的重要時刻、大事或回憶有關的街道、廣場、小方場等。每個月,我打算寫其中兩個地點,第一次,是到現場去(在一家咖啡店,或甚至就在街上)描寫「我看見的」,要以最中性的方式來寫,我會一一點數商店,記下一些建築方面的細節,一些微小的事件(一輛救護車經過,一名婦人在進入肉店之前先把狗留在門外繫好,有人搬家的過程,各種海報、人群,等等);第二次,可在任何地方進行(在我家、咖啡店、辦公室),我會描述記憶中的地點,喚起相關聯的回憶、在那邊認識的人,等等。每篇文字(可以短到只有幾個字,或長到五、六頁,甚至更長),一寫好就放進一只信封內,用蠟印封蓋好。一年後,每個地方我都會描寫過兩次,一次是以回憶的形式,一次是在現場,對現實的描寫。我會這樣週而復始過了十二年,根據一個分配表來變換每月雙地點的組合,分配表是兩個12格平方表所疊合而成的,是我請一位在美國工作的印度數學家幫我製作的



 



       我從19691月開始,要等到1980年才會完成!到時候我會打開288個封印的信封,把內容仔細讀過,再重謄一遍,必要時建立索引。我對於最後的結果尚無清楚的概念,不過,我想可以在裡頭同時看到:那些地點的老化(vieillissement),我的書寫的老化,我的回憶的老化:尋回的時間與失去的時間相混淆;時間緊扣著這個計劃,構成其結構和約束;書不再是過往時間的復原,而是留逝時間的度量;寫作所用的時間,一直到現今都被認定只是耗去的時間,逝去的時間,人們總是佯裝忽略,或是以恣意的方式去重建,也總是把它忘在書的一旁(即使普魯斯特亦然),而現在,寫作所用的時間將會成為這個計劃的主軸。



 



       從培瑞克這段介紹文字裡可以注意到,這個計劃對寫作設定自限性規則,規則本身又具有(擬)科學性,並以試圖窮盡其套用潛力為努力的方向。計劃的整體設計,兼具遊戲的恣意性與嚴肅性;依據符合宇宙的時序,以十二為循環週期,又儼然具有儀式性的意味。



 



培瑞克預想的情況是,一切將在時間的作用下,讓寫作、地點和回憶自身,仿若遵循著自然消長的律則而產生變化。作者以自我觀察者之姿,以無待的態勢靜待其變,其間會有必然因素和偶然因素的介入,各種相互抗衡的張力也會在其中自然持續地作用。



 



然而,試想作者將面臨的重重困難:在同一地點,兩次、三次、四次...,一而再地回頭造訪,必有重複的無聊和義務的受迫性,有似曾相識的錯亂,又有暫忘卻不得提醒的茫然。



 



參與者也是被實驗者,既要主動(出發)又不得不被動(嚴守時空規則);他受到現場的客觀寫錄與不在場的尋喚回憶,兩種相斥規定的約束,同時卻擁有寫作形式上絕對的自主與自由。雖然文學潛能工作者擬訂的寫作規則十分嚴謹,卻也接受、強調,甚至鼓勵「破例」的情況,認為這樣才合乎自然規則,也極可能才是匠心獨具所在。



 



而作者/參與者受方法、空間和時間各方面規範的行動,又仿若一場策劃好的行動藝術的實踐。只是在履行的過程中,雖偶有隨行的攝影者相伴,共同見證,然而事實上卻已預先排除公開性的展演。其過程將是孤單而苦悶的,對執行者的毅力與身心精神狀態充滿了考驗。整體計劃被設計成一段長時間且間歇啟動的醞釀過程,執行者在未知的等待中要接受的,不啻一段「奇異而痛苦的助產」。



 



而最後若有所得所悟,仍須靠自己努力,負擔起全部的責任。一切雖都出於自己的筆下,卻因為不可回頭「偷看」來時路,便不免要遭受自覺不自覺的自我背叛或自我分裂的威脅,或者相反的,也要不時面對如何前進、如何突破的種種疑慮,甚至遲滯不前的僵局。至於作品最終問世的形式,也是個謎,要等待來日才能「看著辦」。



 



然而,這個計劃終於未能完成,培瑞克於1975927凌晨,寫下了最後一則現場觀察實錄後,便放棄了。



 



       在以自傳性為主要觀點的考量下,勒真內(Philippe Lejeune)曾以文本發生學,即研讀手稿的方法,仔細研究了《地點》計劃所留存下來的133(而不是288)個信封內的手稿。他對照其生平事蹟與同時期的各種創作活動,從文筆、所用文具,也包括筆跡、紙張類型、尺寸大小、信封封面標題的字體設計等,到進行時間的準確性與間隔等,從這些實際經驗與物證的觀察,來設法重建這個計劃自身的消長歷程。



 



從起初,作家興致勃勃地投入,到逐年漸增的壓力,這漫長而散漫的煎熬過程一旦被後人拉近時距來看,便顯現出細膩的戲劇性和驚人的內在一致性。由於培瑞克有眾多「外務」耽擱,所以他幾乎是從一開頭就沒有按照既定的時地分配表來進行;而19721974年間還嚴重託延。後來,他連日趕工以彌補落後的進度;並且在進行中途便對外發表他的計劃,頗有借著公開宣布以邀讀者共同期待(監督?),並以之自我勉勵的用意。但是,...最後他仍擱置了。



 



(取材自〈「被判處的家門」:培瑞克的《地點》記憶存檔〉,《外國語文研究》20071月)


2010年9月7日 星期二

城市身體7-無形有形

城市身體7-無形有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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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今年春天,老城中區三十多年老公寓頂樓花台自然綻放的亞熱帶典型花。



 



(筆者修改自許多年前為《聯合文學》雜誌所寫的短文。)



 



        古希臘人以有節奏者為有形,有形者為美。至今,在意大利文中仍有個字,是從「形」的字根而來,意思是豐滿的、勻稱的、美麗的,也是指有形的為美。那個字就是我們的「福爾摩沙」。當葡萄牙人第一次從海上而來,看到的台灣島應該就是有模有樣,有個令人感覺美好的形狀。這個天然的外形輪廓,縱然經過了幾百年,稍稍有了一點改變,但大體上(還不是「大體」)還在。



 





 



        有位年輕的歐洲藝術家許奈德(Gregor Schneider,1969-),幾年來都在從事一項藝術活動,他把自己的房子當作藝術的實驗場地,同時也繼續把它當房子、當住家用,居住在裡頭。然後,在裡頭現有的空間格局內,不斷地進行整建、改裝、變造。他一下子在牆上開個窗,一下子把一房隔成兩房,或者打個地洞作地下室,建個梯子通到天花板上,再架出一層樓中樓來,把地板翻修,斜出個平台,有時也可能把原來的門窗封住,改闢別的通道,通到不知那個牆角落...。就這樣,年復一年,他在裡頭不斷地建設、整修、建設,房間愈隔愈小,門窗愈開愈多,轉角愈來愈多,上上下下、忽高忽低的樓層也愈來愈多。



 



        他這件繁複的建築作品可能會讓人想到二次戰前的達達藝術家施維特斯(Kurt Schwitters)建造的「沒爾茲堡」廢屋(Merzbau),但是施維特斯作的比較像是在牆面四處上下加工的浮雕式拼貼,利用的是各種廢材拾得物,作成的室內裝璜,都是沒有什麼「用處」的裝飾,但充滿形的詩意表現,他是個樂觀又矛盾的達達主義者,不破壞反而建設。也不讓你--觀眾--不安,你即使走進了他的作品中,也仍有你立足的空間,有你作為欣賞者的位置,容你來觀看玩索這凹凸不平、多彩多姿的牆面,藝術家創作活力的十足展現。



 



        如果進入許奈德的房子,也就是進入他的作品、他的創作、他的實驗場域中,感受的就不一樣了。你有的,不只是旁觀欣賞的觀者感受:你像是進入了複雜的內臟組織內,但是裡頭的空間從四面八方壓襲而來,太多莫名其妙的柳暗花明!你以為這是個迷宮,可是迷宮不是為了讓人迷失方向,反之,迷宮之為迷宮,是要讓人在裡頭積極地尋找方向,然後走出去;所以,迷宮是結構分明的,不是特別指什麼外觀形式的問題,而是對於走迷宮的人而言,結構是在體驗空間時在腦海中形成的,是走迷宮的人賦予它結構的;換言之,你為了走出迷宮(迷宮就是經過之地,是以「走出去」為目的),你已預擬了出口的存在,於是你從你所在的位置與預想的出口之間,勾劃了可能的路線,等著探詢證實,這樣就有了有起始有終結的結構。迷宮總是教人積極行動。



 



        許奈德的房子卻不是這樣的迷宮。他不斷地整修房子,是建設,也是破壞,以建設來破壞,以破壞來建設;沒有藍圖,沒有事先整體考量之後的「規劃」,沒有形成結構,沒有頭沒有尾,沒有方向:一場空間的惡夢(但有人會說夢也有結構?),一個神經病的房子(據說在日本真有這樣的病例)。他讓房子像內臟裡的壞細胞一般增殖、長瘤,不知何時會了。他在裡頭,不是為了走出去(可能有時得用爬的、鑽的),他就住在裡頭,停留(也不是「徘徊」)在裡頭,生活在裡頭。他要留在裡頭體驗他不斷建造改換空間所帶給他身心行為上的影響作用,把這樣原本屬於身體適應空間感與方向(還有隨之改變的聲音、光線、濕度、溫度、空氣等等)物理條件的問題,變成了一項生存處境的探究歷程,一種寸步不離家的冒險,看看自己有意識無意識都承受了什麼樣的考驗,在這無以名狀的地方,失了形的地方...。但不一定是醜陋的。



 





 



        在沒有形,失了形的大城市,生活其中似也可當成這樣的感官之旅,一種生存處境的探究--若是有不請自來的全能(1)住宅改造者要來?或者說叫「都更」一下?慎思慎思,小心偽裝且偽善的詐騙集團,只會讓你「花」很大喔!



 



1)當然是指無能的意思。

2010年8月25日 星期三

城市身體6-認識城市計劃

城市身體6-認識城市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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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巴黎聖馬丁運河旁重新開張的「北方旅館」,難忘的影片拍攝地點,還有片中同樣令人難忘的嗆聲:「氣氛!氣氛!」


 


喜歡住在城市但不喜歡台北市。


 


    在台北市出生,也在台北住得最久,但不是最熟的城市,而且至今仍引不起我去好好認識它(或「她」?!)的念頭。對台北市的認識,主要是透過與別的城市的比較,透過返鄉後強烈的水土不服經驗而來;那時候,這種經驗倒不是那種早可預期的心理上的不適應,而完全是肉體的直接反應,是關於聲音、氣味、濕度、溫度、光線、軟硬度、密度、速度的不良反應。接著,是在政治上,有了台北市長選舉,強化了我的「台北市民」意識,但是不到多時,在上個世紀末那回的市長選舉以來,就漸漸模糊掉了,現在更有異鄉人的感覺,物理上的不適應又轉成了心理上的不適應,不該說是「轉成了」,而是相互拖累的,心理上連同物理上、美感上、生活上、眾人管理之事上,有很多的不滿及不安全感,幾乎到了有被危及人權的地步了。


 


如果城市也如人格一樣,有「市格」的話,有人說芝加哥是個穿著骯髒內衣的淑女,我看到的台北市呢?在一九八○年代是正值青春期的尷尬模樣,現在好像已養成了成年人虛偽又愛面子的壞習慣:作個樣子的排水溝,殘障者的過道或新鋪的人行道,都只是作個「樣子」而已,虛有其表,看了令人生氣(而不只是媒體曾有一陣子常愛用作報導結語的「無奈」)!這個文明的進化程度,也必然影響到實用面,台北是個一出門就活得格外費力的城市,也難怪很多人若是對台北市有些情感,都只是移情作用──台北市只能唯心待之,是個「不存在的城市」!


 


    當然,有人很容易把台北市的亂象當作它的活力明證來反駁我。是啊,蒼蠅、蟑螂也都很有活力。真正的問題是經營城市的人須要真正在意它的未來吧!這樣一說,我忽然有了許多期許


 


多年前,曾經和一群朋友們設想尋找城市的計劃,我的構想如下:


 


A. 以文字創作為主,輔以各類型圖像資料之連想式組合,而不一定是說明性的配圖。


 


B. 想像中的計劃(可以相互交錯組合):


1)  文獻集錄:蒐集(及翻譯)文學作品中關於城市居住的選文,並就所得的文獻進行互文性對話、延伸,尋找某種新秩序的組合拼貼。


2)  物理測試與觀察:以「水土不服」及「找房子搬家」兩個主題為中心,以條列式的文體,集列相關的現象(空間、溫度、溼度、噪音、光線、肌肉運動適應等);


3)  跨藝術跨領域的探索:例如音樂、歷史與文學,像當代音樂中有以城市(或多個城市)為主題者,並尋求以音樂搭配視覺性創作的可能性(作者按:最近在維也納有個「維也納城市與電影」的展覽,令人懷念的The Third Man…。更令人羨慕至極的是,巴黎市政府向來很有計劃地收藏了無數有關巴黎的長短片,你要查哪一條街,都有影片可看)。


4)  換喻的城市:比如透過個人與「窗戶」(房子的眼睛)的生活經驗與觀察,從片面時空中捕捉的訊息符號,來側寫窗外及窗所在的城市與人。


5)  戲擬社會學的研究:比如我所經過而記得的世界各城市的麥當勞速食店的比較。


6)  戲擬歷史學的研究:研究台北市(或其他任何城市)市區邊界線如何隨時代而變遷,最主要是探知變遷的種種歷史、政治、經濟、文化和自然力等等「原因」何在。


7)  … …


 


但不知為何,當時的朋友四散了。我自己,除了第四項、第五項已私底下試寫過之外,大部份的構想(須要非常多的時間、精力、金錢、博學與興緻)都不曾實行過。但我知道,一定早有不只一個他人在巧合中已轟轟烈烈地、多多少少地實現了

2010年7月24日 星期六

城市身體5-窗的舞台

城市身體5窗的舞台





        晚上,走經敞開的房東門前,背著窗子有個陌生的人影。這個太不尋常的景象,讓人不願相信自己的眼睛。先走開去上完廁所回來,已不見人影,心想剛才一定是看錯了。回到自己的房間,繼續看電視裡小窗景中的影像世界,覺得剛才的經驗,就好像頻道轉換的一瞥吧。第二天,房東說有小偷來光顧,可能還是被路經門前的我給嚇溜走的。對已過去的事,我忽然感到遲來的恐懼,寒顫不已。



        電影導演Nanni Moretti通常自編自導自演,在劇中,他喜歡站在鄰居的窗前,然後對向他打招呼的鄰居說:「不必管我,作你們的事,我喜歡看你們一家人平日的樣子。」

       Nanni Moretti又在另一部劇中看方庭四週鄰居的窗,把最看不慣的鄰居給殺了。Roman Polanski也看方庭四週鄰居的窗,看得自己發瘋跳樓。只有希區考克安排的窺窗之舉破了謀殺案。

     「生命跡象(房子住了人,因大半的百葉窗都開著,甚至可瞥見裡頭有窗簾)極為罕見,只間歇性地,零星出現一下,在時空中顯得如此微小(就如同在某些別墅花園,住著生病勢衰的老國家元首或失寵的王后,而在高價租得的臨近別墅屋頂上,棲息著一群競爭激烈的記者,日夜守候監視,個個握有望遠鏡頭的相機,鏡頭的價值比它們本身的重量更貴重,這一切,就為了幾張模糊的相片,誇張地放大登在報紙或雜誌頭版,其上標了箭頭,指著一個輪廓不明的小小身影,拄著拐杖,在兩道圍籬間被偷拍到),如此微不足道,彷彿更強調了我們的行徑比之浩瀚無涯何其邈小,一切行跡均淹沒其中(同樣的,夜間我們可以看到街對面的房子裡,因燈亮著,我們曉得有人住,可是住在裡頭的人──有時甚至只見他身體的小部份──只能偶而瞥見,而大半時間就我們看來只是個空無的佈景,空空盪盪,隨時等著演員上場,而演員始終不來,即使來了,也呆在那兒,停在我們的視界範圍內,未能解決謎團,還使疑雲更濃,因為我們隔得這麼遠,沒辦法看全他們的舉動,或毋寧是無法靠他們的聲音解說,來補充他們行動的缺如,更經常地,甚且無法看到他們嘴唇開合,故在我們看來,他們已定住在不動之中──女人的背無止境地站在水槽前,男人看著報紙,不知隔了多久才翻頁,或者有的坐在桌前,一動也不動,埋首於什麼小事──寫信?算賬?──既神祕又令人焦慮,也許這是因為演員的比手劃腳、教人安心的言語聲息,或街上的熙熙攘攘,已使得我們習於將生命與動靜相混淆了)。」取材自Claude Simon, L’herbe

 





 



 

城市身體4-巴黎的窗

城市身體4巴黎的窗





        有朋友介紹一間小小的閣樓房間,房間不是很正的四邊型,四面的牆向上延伸,逐漸縮窄,變成煙囪狀,上頭平平的有扇玻璃窗,白天有段時間會照入滿室的陽光。那是這閣樓房唯一的一扇窗,開向一小方天空。住在這個房間裡就像住在一個瓶子底



        一位朋友的閣樓房在七樓,小窗子開向狹長型的中庭。從窗口下望,望不見中庭,望不見底。



        有一次去找房子,找到一個房間沒有附家具,房間又舊又小,非常溼冷,很難想像能打點得舒適。唯一令人難忘的是對河的大扇窗,窗外正瀰漫著初冬的霧氣,在栗樹枝枒間



        住在一個沒有浴廁的閣樓房,窗外可以望見鐵塔和傷殘軍醫院的圓頂,夕陽西下隨著季節轉移,從兩個建築的左邊漸移至中間再移至右邊,夕陽餘暉灑滿小房間;夜晚時打起燈來,遠望又像兩個晶瑩剔透的水晶器皿。


        房東老太太說,百葉窗要嘛全開,要嘛全關,半開半關是「不道德」的。她的意思可能是說,半開半閉的窗是「色情」的 (erotic)


        室友在窗台上曬辣椒,被對面的老太太氣沖沖地向房東告狀。對外的窗台是屬於公共場所,不可以違反公約,擺放東西。即使要栽花種草,也要看整個方庭四週的人是否有此共識,並正式寫在住戶公約上。例外,上午可以把被子曬在窗外欄干上,中午收進去之前,可以只穿著內衣站在窗口拿撢子打一打被子:沒有人會怪罪穿內衣的人或曬打被子的動作。


        白色紗窗,白色的百葉窗(灰了無所謂),配黑色欄干。整個城市一律的打扮,這是市民社會健全發展的地方。欄干的盤旋花樣很多,越有錢的公寓越繁複。如果看久一點,都可以在黑欄干裡看出一個臉來,通常都在和你作鬼臉,天生的鬼臉。 


        畫家Caillebotte把黑色鐵欄干當作畫的中心主題來畫。 


        窗戶都各有報時的方式:夏天晚上,八點多,附近軍醫院的燕子會飛來飛去,發出憂悽的叫聲。


        有的窗沒有報時的聲響,但是像日晷一般,把屋頂上煙囪、天線、斜窗的影子,投射在對面的白牆上。在某個特定的時刻,白牆上的黑影像極了海盜船的幽靈,然後船型慢慢走樣、淡去。


        最聰明的窗是阿拉伯學院的窗,隨著外面的光線變化,像鏡頭光圈伸縮。窗就是建築的眼睛、氣孔、皮孔。


        聽不見雨聲的窗戶,讓人忘了窗戶自身。


        夜裡窗外孤單的夜鶯獨唱。在記憶中,夜鶯的歌聲就等於那房間的落地窗,兩者總是連在一起的。


      不管靠聲音或影像,窗外規律的四季變化,讓人感到安心,知道大自然至少很守信,該回來時一定會回來。


   畫自己的房間,一定先把窗子畫好,再畫別的東西。

2010年7月17日 星期六

城市身體3-城市與音樂家

城市身體3-城市與音樂家





      音樂家卡格爾(Mauricio Kagel, 1931-)在五十歲生日到來時,作了一首樂曲:《Finale / …den 24.xii.1931》,有點像是終曲,但不到安魂曲的地步。他想知道在19311224日他生日那前後兩三天,世界各大城都發生了什麼事。為此,他特地去翻看舊報紙,找出六個事件,譜成這首樂曲:布宜諾斯艾利斯的監獄有暴動,92名囚犯準備集體越獄;日本軍官在滿洲國長春準備肅清盜匪;「德國的民族社會黨份子只抽六芬妮的《Parole》煙!溫和芳香。」(大概是報上的香煙廣告);羅馬的梵蒂岡圖書館,屋頂忽然垮下,壓死了五個人;一名來自科隆的德國移民在阿根廷的聖誕夜,感嘆暑熱驅走了聖節的氣氛;從伯利恆的郵局按下電紐,透過電信傳播,將遙控紐約市聖托馬教堂的鐘聲,為聖誕節敲響。

城市身體2-我住在…

城市身體2-我住在…







我住在(關於動詞「住」的幾個用法):

 



        如果我正經過我住的建築前,我會說:「我住這兒。」,或者用比較精確的說法是,「我住在二樓,方庭走到底的地方。」如果我希望交待一個比較屬於行政單位要求的正式說法,就得說:「我住在中庭底,上C號樓梯,正對面的門。」


        如果在我住的那條街,我會說:「我就住那邊,13號。」或者「我住13號。」或者「我住街的那一頭。」或者「我住在pizza店的隔壁。」


        如果在巴黎有人問我在何處落腳,我有十來個回答的方式可以選擇。我大概不會說「我住在麗寧街」,除非我確定他曉得那條街;常常我還得補充說明那條街的地理位置,比方說:「我住在麗寧街,在聖依蘭診所旁」(計程車司機都知道的地方),或者「我住在麗寧街,在吉修(譯註:巴黎第六、七大學所在地的地鐵站名和街名)。」「我住在麗寧街,在科學院旁。」或者「我住在麗寧街,靠近植物園。」或者「我住在麗寧街,離清真寺不遠。」在比較特別的情況下,我還有可能會說:「我住在五區。」或者「我住在第五行政區。」或者「我住在拉丁區。」甚至「我住在左岸。」


        不管在法國哪裡(即使不是在巴黎和其近郊),我差不多確定大家都可以聽得懂我說:「我住巴黎。」或「我住在巴黎。」(這兩種講法有點不同,但不同在哪?)我也可以說:「我住在首都。」(我不相信我從沒這樣說過),而沒有什麼不准我去想像我會答說:「我住在光明之城。」或「我住在那個往昔被稱作呂蝶斯的城市。」雖然這樣聽起來像是小說的開場白,而不像在給人住址。相反的,我要是用下面的說法,恐怕很難讓人明瞭:「我住在北緯48°50東經2°20。」或者「我住的地方離柏林890公里,離君士坦丁堡2600公里,離馬德里1444公里。」


        如果我住在瓦爾芃(Valbonne),我可以說:「我住在蔚藍海岸」,或「我住在安弟泊。」可是,雖然是住在巴黎,我不能說:「我住在巴黎地區」,也不能說:「我住在巴黎盆地」,甚至也不能說:「我住在塞納河的省份。」


        我也看不太出來在什麼情況下會適合回答說:「我住在羅亞爾河以北。」


        我不管在「六角型地」(譯註:指法國本土大約的幾何形)之外的任何地點,都極可能要告知「我住法國」或「我住在法國」,但有可能就官方的角度來看,我仍是在法國境內(比如在法國的海外屬地);如果我說:「我住在六角型地」,那只可能是打趣開玩笑的說法;反之,如果我是住在尼斯的科西嘉島人〔〕,我就大可以說:「我住在大陸(歐陸)。」


        「我住在歐洲」,這樣的訊息可能會讓(比方說)我在甘比亞的日本大使館碰到的美國人感興趣,《Oh, you live in Europe?》他可能會這麼重複道,而我必然會再強調一下:《I am here only for a few (hours, days, weeks, months.)


        「我住在行星地球。」我會不會哪天有機會跟誰這麼講?如果是個「第三類」降臨到我們這個下面的世界,它應該早已知道,不必我特別聲明。然而,如果是我跑到了Arcturus或者KX1809B號星星,那我一定得講得更清楚:「我住在太陽系裡依距離來看離太陽第三個近的行星上(唯一一個可以住人的)。」或者「我住在完全沒什麼根據地被命名為『銀河』而大小普通的一團星雲邊邊,其中一個小小黃黃,最年輕的行星之一。」而大概只會有千百億萬分之一的機會(也就是1020次方分之一的機率),聽到對方答說:「啊!是啊,是地球」(取材自Georges Perec, “De quelques emplois du verbe habiter”



 




問題與討論:


1.        將上文的地點改成台灣任一城市的某個地方,依序改變回答方式。


2.        試想哪些回答是不合中文的用語習慣?


3.        試想在哪些情況,遇到什麼樣的人,會各說出什麼樣的答案來?


這些答案又各自透露了對談雙方什麼樣的價值觀與心態?受到的是什麼樣的歷史社會文化的制約條件?

城市身體1-城市與吃

城市身體1城市與吃





1


        「幾年前,在三個月的時間內,我剛好有機會在四家中國餐館吃了四頓中國飯,四家餐館分別位於巴黎(法國)、撒勒布魯克(德國)、柯芬翠(英國)、紐約(美國)。四家餐廳的佈置大同小異,各家的中國風依據的幾乎都是同一些符指(龍、中國字、燈籠、漆器、紅氈等),食物方面,就不是這麼回事:以前因為沒有任何根據,我一直天真地以為(法國的)中國菜就是中國菜;可是(德國的)中國菜蠻像德國菜的,(英國的)中國菜就像英國菜(綠綠的青豆),(美國的)中國菜絕對不像中國菜,即使也不像真的美國菜。


        我覺得這件小事很有意思,但我不確定意思何在。」取材自Douze regards obliques, Georges Perec



2


        去過台北市和幾個歐洲城市的麥當勞,如果我記得沒錯,曾注意到一些差異:倫敦的麥當勞沙拉餐盒是巴黎的兩倍大;巴黎的麥當勞會把所在地點附近的觀光名勝當成餐廳裝璜的主題,所以壁紙畫上了盧森堡公園的栗樹與石欄杆,索爾本大學旁的麥當勞都是真的書架擺上厚厚精裝的假書,名叫大栗子(Noisy-le-Grand)的東邊郊區,麥當勞的牆上複製了秀拉的名畫「星期天的大傑特島」──雖然大傑特島是位於巴黎西偏北郊。馬賽的麥當勞,廁所裡的燈光是深藍色的,讓人家在裡頭找不到手臂上的青筋血管,沒有辦法注射。布萊梅的麥當勞,相當然爾,和德國其他城市一樣,都有幾個回收桶,標示嚴明。布拉格的麥當勞,佐料醬包一定一包一包另外算錢。台北市的麥當勞特別有豬肉堡。米蘭的麥當勞,沙拉是自助餐式,到了一定的時候,有幾個大菜碗就空了,讓人覺得不像速食店隨時可給你吃的作法。大體而言,在意大利城市的麥當勞吃沙拉餐,都會附上意大利式的長桿餅幾根。而大體上,在咖啡館文化傳統越盛越長久的地方,越會對比出麥當勞完全相反的吃喝心態:自己排隊,不必等人招呼,快快點菜,快快吃喝,最適合快速填飽;把內部佈置得盼望顧客久坐的麥當勞,基本上已是得了人格分裂症的麥當勞。別忘了,來自美國的麥當勞有個愛爾蘭式的姓氏拼法。可是,在愛爾蘭的寇克城卻沒有看到麥當勞;不過,當地人一般吃的,就是很像漢堡、薯條那類的東西,當然不屬於規格化大量生產的標準型,而是比較粗糙,自家裡做出來的,



2010年7月3日 星期六

攝影與文學:納西斯自戀倒影

攝影與文學:納西斯自戀倒影





     法國學者杜玻瓦(Philippe Dubois)在他的論文集《攝影行為》(L'acte photographique(1)中,強調攝影圖像的指涉性本質,其中一個章節並藉著重新閱讀幾則古典文學中的納西斯神話文本,來闡釋這個特性。



     首先談到的亞伯提(Leone-Battista Alberti)在其《畫論》(Della Pittura)中,依照畫史論的慣例,一開始先追溯(想像)繪畫的起源,但在提及納西斯這位著名的神話人物以及關於他的整個故事時,無寧是將之視為一有關繪畫本質論的特定認知途徑。亞伯提從納西斯對其水中倒影的凝視,引出這個反問式的結論:「繪畫不是別的,不正是以藝術來環抱那泉源的水面/表面(surface)?」杜玻瓦指出這裡一個關鍵字是動詞「環抱」,法文譯字是embrasser,而意大利原文為abbracciare,此處可作雙重義解:其一涉及空間性,意為(以眼光)「環視」整個表面,是占有全部之欲望;另一義則與愛情有關,指以(身體)雙臂及唇嘴擁吻,是自反情欲(auto-érotisme)的表現。而兩者又都與自戀(narcissisme
)有關。



     有一幅歸在卡拉瓦喬名下的畫作,靜湖邊的納西斯撐臂望著水中自己的鏡影,身子、低垂的頭與兩手拱成弧型,恰與自身的倒影上下對稱,連成一個完整而封閉的圓,可說是亞伯提那段名言的最佳圖示。



     而水之「表面」在這則故事中猶有一曖昧的地位,杜玻瓦接著在其他納西斯的神話文本中繼續探尋可以相互銜接的啟示。



     他找到了菲婁斯塔特(Philostrate)寫的納西斯神話。這個版本別具一格,作者假設是對著一幅畫來描寫,全心用在修辭工夫上,以刻劃描寫這幅想像中的畫(2);是否真有其畫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納西斯作為畫中人物而被形容。於是,亞伯提所言的「泉源之水面/
表面」,在菲婁斯塔特的筆下被進一步玩索文字,導出了雙重的表面:「泉水描畫納西斯的面容五官,一如這幅畫描繪了泉水、納西斯和他的故事。」換言之,有內在於畫裡故事空間的「水面」,還有畫本身的「畫面」。畫中的納西斯看著泉水,而「納西斯」這幅畫的觀者又看著畫。



     杜玻瓦順著這畫內畫外平行的觀看關係發展下去:在畫中世界,納西斯與其水中映像,形成你與我,相看兩不厭,「我/你」自成一對,因目光投注而於主客體之間形成指涉性聯結。而畫的觀者之於「我/你」便是局外人,是第三者「他」,一個窺視者;相對於畫中「我/
你」的指涉聯繫性,觀者之於畫是站在(圖像的)距離外注視。



     然而,畫外世界的觀者亦可與畫本身形成「我」和「我們的你」之間的指涉聯繫性。何以會如此?這要取決於作者
/觀者所採取的發言立場而定;即作者/觀者,或者當言:作為觀者的敘述者,是為誰發言?對誰在發言?事實上,敘述者起先是致力於描述他眼前的那幅「納西斯」畫作,甚至深入畫中景物細節,以強調題材之栩栩如生,說:「畫,給我們看那花瓣上晶瑩的露珠,停在花上的蜜蜂,真教人不知真是蜜蜂被假花吸引,還是我們誤以為假蜜蜂是真的。」這些逼真細節預設了假相亂真之狀。接著,提到畫中主角納西斯,真假混淆的幻象陷阱似乎愈陷愈深了。這是因觀者此時忽然改口,以第二人稱直接對著畫裡的納西斯說起話來,原本只是隔著距離就畫的客觀物像描繪,現在轉而帶著情感,勸慰納西斯;這時對觀者「我」而言,納西斯就成了「我們的你」。



     「我」對納西斯「你」說:「你難道不知道你看的正是你自己的倒影,難道不知道那只是泉水假造的像?你只要稍稍換個姿勢,變一下位置就能明白,可是你卻一動也不動,等著你以為的新伴侶有所表示。可是,納西斯根本不理我們;水已完全把他的眼睛與耳朵迷住了...




     杜玻瓦指出這段話中微妙細膩的轉折所在:說話者原是在力勸納西斯切物混淆了水影假像,可是正因他這段勸言是以第二人稱「你」直喚納西斯,等於是他一面勸納西斯別讓幻像給迷惑,另一方面卻又在話中透露出:他自己不正把畫中的納西斯當作了真人看待,正試著與他對話:「你以為泉水會與你對話嗎?」他問納西斯的這句話,不正可以用來反問他自己:「你以為納西斯會與你對話嗎?」或者甚至:「你以為那幅畫會與你對話嗎?」吊詭的是,陳述活動(énonciation)的層次在此介入了陳述句(énoncé)
的層次中,依杜玻瓦的講法,是兩者「在矛盾中進入了鏡相反射的環結關聯」。



     要從這個矛盾裡脫身而出,只有一個辦法,就是讓說話者退出納西斯的故事空間,重返其第三者的旁觀位置,也還原納西斯第三人稱之名,說:「可是,納西斯根本不理我們...」期盼的對話至此終止。杜玻瓦解釋道,要脫離吊詭,就要跳脫指涉,離開純粹之隨機應變關係(déictique)
回返敘述的外圍觀點。因為留佇在裡頭,便會迷失其中,像納西斯一樣。



     所謂的隨機應變關係語,是指那些無具體直接意涵,會隨情況而有不同的指稱對象者,像指示詞「這」、「那」,地方副詞「這裡」、「那邊」,時間副詞「現在」、「當時」等,還有人稱代名詞「你、我、他」等等皆是。而這類形容詞在沛爾斯(C.S Peirce)的符號系統中都屬指涉性符號。杜玻瓦還引了語言學家貝文尼斯特(Benvéniste)
極美的一段話作結:「語言之所以可能,只因每個發言者自居於主體的位置,在其言談中以『我』自稱。於是,『我』設定另一人,此人雖外在於『我』,卻成為一個回聲,我向他說『你』,而他也向我說『你』。」鏡相反映的指涉性因而也是自戀的。



     不過,有趣的是杜玻瓦在轉入這段章節小結語之前,還提到歐維德(Ovide)的《變形記》。歐維德版的納西斯可能是這位神話人物的各版本故事中最著名的。歐維德同樣也利用了人稱變換的遊戲,出入於敘述的「他」與對話的
「你」之間,讓納西斯作了長篇獨白的哀美感歎。不同於菲婁斯塔特的是,歐維德的納西斯知道自己與戀慕的對象之間只有薄薄的一水之隔,這麼微弱的屏障竟足以阻隔欲望的交流與結合的熱情,使得納西斯更加悲傷絕望。然而,也是由那「一水之隔」,我們又回到了前頭提及的「表面」問題。



     一位望過忘記?那表面,接受幻象,走入幻象的觀者,與畫之間,都存在某種形式的自戀。因之,所有觀畫的眼光都是自戀的眼光,或無寧是觀者自我陶醉,一廂情願的自我投射,跨入了畫中的故事空間,與畫中人建立了你喚我為「你」,我喚你也是「你」的回聲/鏡影環結,為了使對話成為可
能。



     看照片更是如此。




註:

 




(1)   Philippe Dubois. L’Acte photographique. Paris: Fernand Nathan, Bruxelles : Editions Labor, 1983. 本文內容取材自該書「第三章:影的歷史與鏡之神話」 ( Histoires d’ombre et mythologies aux miroirs ) 專談納西斯的部分135-141),大體上重述整理了該書的看法及引言僅小小改動了推論的先後序並加了些補充說明以助讀者了解。


(2) 這裡指的是古意的ekphrasis描寫文體,流行於西元後二世紀至整個中古時代。


2010年5月27日 星期四

評論文章:作家培瑞克與電影(3)

評論文章:作家培瑞克與電影(3





        培瑞克的作品多元多變,但有一大半都帶有或隱或顯的自傳性色彩,他所改編的兩部小說電影便是如此。紀錄片亦然。以下我們只介紹他參與程度最深的一部長片。他曾為
Robert Bober 所導的紀錄片《艾利斯敘事:關於流浪與希望的許多故事》(Récits d’Ellis Island, histoires d’errance et d’espoir, 1980)撰寫劇本及解說(commentaire)。這部片子是敘述二十世紀初,從歐洲越洋到美國的成千上萬移民的故事,艾利斯島就是他們進入美國大門之前的關口,一切的檢驗登錄許可過程,都曾在此進行。在兩人拍片的時代,這座島早已失去它往年的功能,成為美國移民史紀念遺跡,供遊人參觀。Bober和培瑞克兩人之所以會合作拍這部片子,是因為這段歷史關係到他們所屬的族群命運。



        Bober
與培瑞克都是來自波蘭猶太裔的法國人,兩人因此而結識。培瑞克在成長歷程中,自覺地接受當時法國知識份子的左傾思想,國家認同上他是道地的法國人,但是對人權的觀念上,他是國際主義者而不是(猶太)民族主義者,所以在他看來,巴勒斯坦人的處境要比強勢建國的以色列更令人同情。自從他的祖父母與父母在一次戰前移居法國後,就早已放棄了猶太人的宗教、語言和生活習俗,決意完全融入法國社會;而後來收養他的姑丈、姑母早在二次戰前便已致富,甚至稱得上是巴黎的布爾喬亞;他們的家族中,有人於戰後移民美國,也有人遷居以色列,但是再也沒有人返回波蘭故鄉(或許,只有培瑞克的母親,她很可能是在被送往波蘭集中營的路上遇難的)。



        Bober的生長歷程則不一樣,他在父母的相伴之下長大,也曾返回波蘭尋訪老家(並拍成一部紀錄片),猶太族群的過去與未來,一直是他製作紀錄片首要關切的主題。培瑞克在196070年間,曾較為深刻地體認到他的猶太出身,也知道正是這樣的血緣身份使他當年失去了母親,承受了一生的創傷,但他並不因此而想回歸猶太文化,只是更有意願去充份了解其前人的經歷與歷史的脈動。對他而言,艾利斯島代表的意義,一是其家族動向與命運曾有過的一個機會、一個可能出路、一種假設(「如果當初他的父母不是定居法國,而是前往美國 ...?
」),二是超越個體與族群的視界,將個人的感傷昇華為對群體與世界的關懷。



        為了準備拍片的工作,Bober和培瑞克兩人曾特地搭船赴美,體驗早期移民在大船入港時的所見所感。Bober實地攝景之外,也輔以大量的照片檔案史料(如社會學家Lewis Hine
的攝影紀錄);而培瑞克負責訪問當年的移民與旁白說明。他為此撰寫的解說文稿,是下過功夫研究那段歷史的心得報告,也是以文字跨越時代,所進行的一趟追尋、探究和省思之旅。其後,這篇文章也獨立出書,本身便是一篇相當動人的離散主題雜感文。



        Bober在培瑞克去世後,曾為他拍攝了一部紀念性的紀錄片《走上崴嵐街》(En remontant la rue Vilin, 1992),代培瑞克去追尋其父母老家所在的街道,如何在巴黎市容更新計劃之下的變遷歷程。如今,那荒廢的移民老街早已改頭換面,成為一處美麗的現代化公園。這是一部兼具懷友情誼與城市發展追憶史的佳作。培瑞克去世後,仍一再成為友人拍片懷念的題材;其人格與文章的魅力,依然激盪著後人的創作想像。但,那已是另一個話題了。

2010年5月9日 星期日

評論文章:作家培瑞克與電影(2)

評論文章:作家培瑞克與電影(2





        《廣島之戀》的畫外旁白,肯定給培瑞克留下了特別深刻的印象。在他小說改編的兩部電影中,可說是「從頭到尾」都採用了影像與旁白平行進展的手法。第一部《一個睡覺的人》,是部長篇小說;但雖是「小說」,卻無一般小說的起伏劇情,且如同Michel Butor的小說《變》(Modification),以第二人稱單數「你」(tu)為敘事觀點所寫(不過,Modification敘事者為vous)。內容敘述一名獨居巴黎的青年學生,有一天忽然毫無來由地從一切生活要求中隱退,幾乎一年的時光,他在虛晃中度過,不言不語,不與人交往,不回應也不在乎。他終日不是盯著房間看,就是處於半醒半睡的夢境邊緣,再不然就是玩普克牌來殺時間、久久窩在電影院,或終日在城裡漫走...。小說本身自有許多可以探討的主題與形式趣味,不過,這裡只簡單介紹從小說到電影的歷程。培瑞克在出書之後,便有意改拍成電影。1973年他與Bernard Queysanne合作開拍,共同掛名導演,一起籌劃整體的架構與基調。大體而言,影像之處理及其他專業技術上的問題由Queysanne和攝影師Bernard Zitzermann主導和解決,培瑞克則時時提出他所期望的感覺效果。為了將這個在不斷反覆中推進的故事,用電影語言來述說,影像本身的句法也同樣須呈顯出繞轉循環、漸進變化的節奏性,因此,本片由各類形空間地點(房間、走道、街道、路樹、咖啡吧、電影院、拱廊街等)反覆出現,在重複中求變化;甚至在結尾前的急板章節,跳脫寫實,巴黎頓時成了一片廢墟,四處斷垣殘壁,學生的閣樓房亦然,彷彿歷經了密集轟炸,並出現了高反差及其他特效畫面。在影像流轉的同時,可聽到一位女性(Ludmila Mikaël)的嗓音在朗讀小說,從起頭的低抑語調,隨著章節漸強,一時變得十分激動,再緩和下來。朗讀的內容時而與畫面對等,時而錯離,時而相互指涉,時而各自表述,形成某種複調音樂。選用女性的聲音,是希望其嗓音不致於讓觀眾連想或揣測為「故事世界」(diégèse)中的某一人物,而只是作為一個獨立存在的旁白。劇中唯一的角色,是由Jacques Spiesser擔任,不言不語,幾無表情,具現為冷漠與單調的最低限存在。培瑞克在《W或童年回憶》中曾指出Spiesser上唇有道疤,與他自己的幾乎雷同,這個「面部特徵」是培瑞克自我認同的標記,也是挑選Spiesser飾演該角色的關鍵所在,因此,這部電影與小說相較,其潛藏的自傳性色彩更不容置疑。這部黑白長片的影像即物美學,也展現了十分生動的巴黎城市日常生活。



        這部影片於1974年推出後,曾獲得一個獎項(Prix Jean-Vigo),並往世界各地多個國際影展放映,但是並未獲得片商青睞,票房亦不佳。不過,對導演後來的電影事業發展仍有相當正面的影響。事實上,這是Queysanne執導的第一部長片,此後他接獲了不少片約,也和培瑞克再度合作了三部紀錄短片,但培瑞克主要只負責文稿或腳本的撰寫。1999年,Queysanne攝製了兩部紀念培瑞克的紀錄片,在ARTE電視台的「培瑞克專題之夜」(Thema
)首度播映。



        培瑞克的另一部文學作品改編電影,是源自短篇小品文《逃家地點》( « Les Lieux d’une fugue »),寫於1965年,發表於1975年。《逃家地點》更坦白具有自傳性質。內容述說培瑞克年少時一次逃家經驗的回憶。小品文以第三人稱敘事,直到文末才出現第一人稱與第三人稱的話語,重複著同樣的句子,證實孩童(人物他)與作家(敘事者我)的同一性。敘事結構上則完全打亂時序,以片斷的方式,如拼圖碎塊般呈現。1976年間,培瑞克參與一項由作家自導影片的集體計劃,名為「攝影機-我」系列(Caméra-je),藉此時機,他以這篇小品文為本,親自執導,拍成一部長約38分鐘的彩色短片,1978年在TF1電視頻道首映。我們可以在片中一瞥他從麵包店的鏡窗以路人之姿閃現,臉上一抹淡淡的卡夫卡式微笑。不過,除了路上出現來來往往的路人以外,本片並無所謂的「演員」出現,只有空間影像、人聲,及配樂。培瑞克原本希望在本片的結構上展現「文學潛能工坊」成員所熱愛的「規限」(contraintes)美學,也就是,本來想「嚴格地」依循六格數字方塊的排列變化,將六組與逃家經驗相關的地點影像安排好順序,輪番出現,但是,後來還是放棄了這個高難度且效果不見得彰顯的構成原則,而改採較為寬鬆的變換節奏;當然,即使不斷地重複出現同一些地點(地鐵、香榭大道集郵市集、警察局、旋轉木馬、費加洛報樓牆、公園長椅...),也總是有拍攝語法上的各種變化。小品文的朗讀(Marcel Cuvelier)對於斷句與節奏快慢,與影像行進的配合上,顯然都經過審慎的安排,彷彿往昔的回憶是在沉鬱的尋思過程中才慢慢浮現的;再加上緩慢流動的影像,自成旋律,使得這部短片就像是一首語調憂鬱的散文詩,也更像是由人語、影像和音樂所組成的慢板三重奏。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培瑞克為這部片子的音樂所用的心思。他選了一首舒曼的鋼琴曲(Kreisleriana, op :16
)其中的四段作為配樂,在記事本上,他註明琴聲應自始至終毫不間斷,但時而清晰,時而強,時而弱,甚至可為人聲或背景吵雜聲所掩,但從未停歇;對於彈法,也有特別的要求:不是「演奏」,也不求詮釋上的完美,而是「練習」,因此有些片段甚至會反覆地彈好幾遍,就像在練琴一般--就像當年,培瑞克聽表姊在家練琴一般。但是除了這點自傳性的指涉細節之外,音樂本身的質感與氣氛,確實形塑了該片不可或缺的美學因素。



        培瑞克參與導演的「劇情」片,主要就是這兩部片子了。除此之外,他也曾參與撰寫一些劇本對話(如Retour à la bien-aimé1979),還有許多未實現的計劃。不過,最能展現其語言功力的,莫過於他為一部盜匪片的對話所作的改寫與潤飾。《黑色系列》Série noire,1979)原來由導演Alain Corneau,根據美國作家Jim Thompson的一部歹徒小說編寫了電影劇本和對話,再請培瑞克就已寫好的對話加以修改。培瑞克在其中添入了許多細微的語素變化,讓劇中男主角的個性形象更為複雜:他會因緊張、挫折、平息怒氣、說謊,或為了遮掩自己的罪念,經常喃喃自語、喋喋不休,獨自「碎碎念」個不停。於是,在他的話語中滲入的,不只是一般的俚、俗、粗、髒話,還有童稚、愚蠢的推論,無厘頭的語言遊戲,以及上文不接下文、隨意或歪理拼湊的成語、俗話等。本來導演容許主演的Patrick Dewaere可以即興發揮,可是Dewaere在看過劇本對話後,決定完全照著培瑞克所寫的台詞來演。Alain Corneau在近年的訪談中回憶該片,想到該片令人難忘的男、女主角,P. DewaereMarie Trintignant,以及培瑞克,三人皆已過世,甚為感慨。也是因此,我們今天重看這部片子,也會有巴特「此曾在」的體驗而無限感傷。

2010年4月22日 星期四

評論文章:作家培瑞克與電影(1)

評論文章:作家培瑞克與電影(1





【作者按】自本文起,三篇的《作家培瑞克與電影》部落格文章,是節取自:20091-3月號第138期,〈培瑞克,一位法國作家的電影緣〉,《電影欣賞》季刊。非經作者同意,請勿轉載,謝謝。



                              *

   培瑞克Georges Perec, 1936-1982屬於二次戰後以看電影為主要娛樂長大的一代。在他尚未展開寫作生涯之前,與友人留下的無數通信中,討論看電影的感想是家常便飯。當時的年輕影迷最熟悉的,無疑是從美國輸入的影片,與法國本土的生產,形成了強勁的競爭對手,培瑞克對一些美國的警匪片與歌舞片也津津樂道。不過,給培瑞克留下最深刻印象且影響深遠的一部影片,應是法國導演雷奈Alain Resnais的《廣島之戀》(Hiroshima mon amour, 1958)。培瑞克當時正在當兵,一有休假就去看電影,《廣島之戀》不知看了幾回,彷彿有機會便重看。後來,甚至和幾位友人聯合撰文評論。培瑞克之所以被這部影片深深吸引,至少有政治、藝術和個人經歷三方面的原因,分述如下。



   政治上,培瑞克一向自我期許為積極關懷社會的青年知識份子,基本上是屬於偏左翼思想的政治立場,這點從那篇合撰的影評即可映證。他們讚許雷奈執導的這部影片能夠明晰地突顯「意圖」,不為追求美學價值所掩;能以恰當的電影語言來暗示或解釋其意圖,而不是讓電影語言的實驗性居先;且能適切提示「參與社會」的必要性與可能,而不是用強加指令的方式號召。評撰者認為,該片強調人在面對紛亂複雜的世界時,在感性與記憶之間不斷地來回,反思自身,且反省世界,而這緩慢的思索、過渡,終能導向面對世局問題的透徹領略,進而客觀、積極地投入,表達尋求解釋的意願。該文的結論指出,這部電影的意義就在於傳達「體諒或理解」的主題訊息:「要起而學著去改變世界」。總結來講,培瑞克認為這是一部預示革命先聲的電影。然而,培瑞克不止在這部影片中看到符合他對電影社會功能的期待,從長遠來看,本片的多項電影語言風格,如長鏡頭之移動、聲音、影像之異地共時性、敘事時間之交錯重組、多線劇情之交相並現等,對培瑞克日後在書寫上所採取的「步調」和結構佈局方式,皆有極為重要的啟示。



   尤其,《廣島之戀》在畫面與聲音、時間與空間所採取的非同步重組、錯置、交替的電影藝術手法,帶給他極大的震撼。這樣的敘事結構在事件之間打破了單一的邏輯因果關係,讓事件之間形成了看似分立卻又相互映照的蒙太奇,培瑞克想必認為這樣的結構組織更有利於促動觀者在來回之間,主動地劃開省思距離。多年後,培瑞克在為其自傳《W或童年回憶》(W ou le souvenir d’enfance, 1975尋思結構時,也選擇了交錯並進的雙軸故事,一邊敘述自己的童年往事,一邊又重拾年少時代發明的一則運動島歷險故事,加以擴充。



   這部自傳的結構安排和《廣島之戀》當然不盡相同,但至少在構組的原則上,培瑞克似乎記取了平行並置與交錯的法則,適足以激盪感性,促動從後省思。由此,亦可知何以在個人經歷的層面上,《廣島之戀》也觸及了培瑞克童年成長的年代:那是影片中法國女子無法從中復原的創傷,無法面對與述說的過去;那是德國納粹進占法國國境的時期。電影的反戰、反政治暴力的主張,自然為培瑞克所認同;況且,電影中關於「回憶之難」與「如何理解回憶」的主題,也是培瑞克在《W或童年回憶》及其後的許多作品中一再關注與探討的面向。


2010年4月7日 星期三

攝影與文學:照片:俳句或兒歌?

攝影與文學:照片:俳句或兒歌?





   其實,用俳句比喻攝影,還可從其他角度去聯想。上次曾提到,俳句之於自然現象,是採片斷的閱讀方式。但若是專注在個別俳句的內容,則發現其內總是有個自足的結構。俳句雖少有敘事學上所言的人為動機,卻專注在一事一景的描寫,四季分明,簡短幾個字不多不少,十分緊湊集中,把兩三樣事物與動作聯接起來,又俗又雅。下面的每句話都各自是一首俳句(而且是芭蕉、一茶等大名家很經典的作品),用最少的字,且我故意翻得很白...




大佛像的肩上披著殘雪



春雨,少女長長打個哈欠。


落日停佇在金雉的尾上。



夜短,毛毛蟲毛茸茸閃著露珠。


燕子從大佛的鼻尖飛起。


一不注意,青蛙跳進門來了。


來客與白菊一朵,相對無言。


拔蘿蔔的人舉起菜頭指路。


一打噴嚏,要賞看的海雁已飛了。


      空蕩屋內,一隻蒼蠅,一個人。



   寫俳句的人要發揮的是撿選取捨的能力,從耳聞眼見的紛亂世物中除去蕪雜而挑出足以相互呼應,組成一畫面者;且往往要使前景(主景)突出,或幾乎總是去了背景,只存節氣的氣氛。這樣的描寫,本身是個直向所指,是語意結構力求完整的「文化」(人之文化vs.自然)舉動。



   同樣的,攝影鏡頭捕捉的剎那,在翻印的樣片中,只挑出其中一張,構圖層次分明,形式封閉,語意具有一致性的(決定性瞬間),視為佳作。用美術史研究的分法來講,可謂沃夫林式的「古典」,強調「主題」與「秩序」。這是直接攝影歷久不衰的審美觀,在攝影創作中直到一九五年左右,都居於主導地位。而一般相館肖像照以及民間家庭照片,大體上也都根據這樣的要求來安排人物與背景。



   相對於俳句的古典寫實速記,小孩玩遊戲時點人輪替所唱的兒歌,依隨的是韻腳的一致,好記又好念;可是仔細分解歌詞所呈現的意象,卻往往是超現實的組合,愛麗絲的鏡中世界。兒歌,我記得的已很少:



   城門城門雞蛋糕(
1),三十六把刀, 
      

   騎白馬,帶把刀,走進城門滑一跤。



   偏愛更是荒謬的這一首:

    

   棉花糖,棉花糖,
  
        

   越走越害怕,坐在石頭上。



   「
兒歌」可以用來比喻另一種攝影的風格:沒有明顯的主題獨霸,民主平等,卻不免多雜音,易分心;喃喃細語,忽東忽西;前後景不分,前亦後,後亦前,一物一物固執在場,卻不能融入一個言之有物的「戲景」;沒有組織,猶如開放的拼貼,不成構圖,不可思議的奇異湊合,對著偶然意外大開其門。就像一般認定拍壞了的照片。



    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法國畫家波納爾Pierre Bonnard, 1867-1947曾有段短暫的時日,也像當時一般人一樣,利用新出品的柯達手動小相機來拍照。他純是為了好玩而拍照,別無其他目的;往往是到姊妹家閒聚時為親朋好友拍照,鏡頭下常見的是幾個小甥兒甥女在夏日太陽下戲水、跑跳、逗狗、採櫻桃的歡樂景像,充滿著即興動感,隨意而自然。偶而,他也拍女伴瑪塔Marthe)。瑪塔不但是他終生相依的伴侶,也是他筆下最常見的模特兒,但無論是在畫作中或相片中,她都很少露臉。她在臥室內用個平底大浴盆洗澡,波納爾畫她、也拍她。照片裡,浴女應該不是為了刻意擺姿勢給人畫或拍的,而是真的在洗澡。她的上半身因晃動而模糊,前頭大概是一團大浴巾,靠鏡頭太近,沒顧到景深,也成了一團模糊的亮部,幾乎占了畫面大半;原來,焦點是落在浴女身後,於是右上方梳妝台前的一個水桶成了最清晰的地方,搶了浴女的注意力:讓觀者的目光游移在中景人物與其後的水桶之間。人通常是畫面的主角,現在卻因一個線條輪廓清楚的水桶而不得不讓卻中心統御地位。形式語言於是主載了內容指涉。



   大毛巾,姐姐洗澡,身後站著小水桶。



   這不是俳句的畫景,更像失序的兒歌世界。



   波納爾沒有依照相片來描繪作畫的習慣。不過,少有的例外,是在拍浴女照的幾年後,他畫了張內容極相似的油畫。但是畫面經過了整理,簡化了許多,尤其礙眼的大毛巾,以及莫名其妙搶眼的水桶都不見了。然而,並未因此讓浴女在畫面中取得絕對的構圖優勢地位。波納爾可不是守舊守成的畫家,在現代繪畫步向前衛的過程中,他和納比派Nabis的幾位畫家友人如烏依亞爾Vuillard)、瓦洛東Valloton等,確實有從後印象到野獸派之過渡期的一定地位,不可忽略。在這幅浴女圖中,他利用不一致的透視以及色彩的錯置,也就是明暗色與冷暖調不貼合主次題材之分的方式,使得畫面各處都幾近均等地獲得觀眾青睬,連地板也與人物一般,上浮而突出,敬告觀者畫作原有的二度面向真實:繪畫,即一方框平面上所鋪展的各色油彩。--此即現代繪畫的一大概念革新。







註:


後來聽說有另一個版本:「城門城門幾丈高?三十六把刀...」莫名其妙的「雞蛋糕」不見了,想像不再超現實,回復了合理化的世界--我並不欣賞也不喜歡這個寫實的版本。幸好,高大的城門無法解釋:為何進城門的白馬騎士會滑一跤?「無法解釋」這一點仍然救了這首兒歌!我真正好奇且認為人類語言之所以奇妙,其實是:果真原來版本是「幾丈高」的話,其音慢慢轉成了「雞蛋糕」,其中有著孩童式的理解過程,還有孩童世界認為吸引人的東西... 真正的好細漢玩字好玩。再說,兒歌的生命力也在於不必管他什麼「原來的」、「正宗的」、「源起的」版本--只要有人說了,說成如何,如何百變,都算數!

2010年3月26日 星期五

攝影與文學:攝影與俳句(II)

攝影與文學:攝影與俳句(II





   俳句的寫錄,若真要強調當下性與立即性,其實還有其他效果。因詩句隨興隨遊而作,一切景都外於我在那兒,故必然會透露寫定的時辰與節令。傳統的俳句也規定要在字裡行間喚起農曆節氣,點出四季花草蟲鳥景物氣象。



   這正如照片不可免地只能反映拍照的此時此地,立刻指涉時間與天候。近二十年來,確實有不少攝影家特別體會到這種時地指涉的痕跡可為攝影質地的風格書寫,甚至成為「模糊美學」風尚裡的一項重點嘗試,比如讓銀粒子堆疊出時間氣候的具體感覺,模糊的正是明顯可見的質地。



   為了不將攝影的俳句式比喻太過侷限於巴特所講的禪之斷念,何不再看看突尼耶Michel Tournier寫過的半篇文章(我們只引用其前半),名為〈意外事故、愚蠢與其他〉,或可為我們提供另一個角度來思考攝影的俳句式題材。



   突尼耶從一張Edouard Boubat的照片談起,簡述其內容:「那一天」是拍照那天,「有隻母雞在樹下。



    那一天,



有隻母雞在樹下。




   差不多已是現成一首俳句。一個訊息,溝通功能來看,只限其訊息之傳達,沒有什麼詩意功能fonction poétique可言(就這句話,而不是就影像而言)。突尼耶忽然拿這句話與另外三件事來排比,結構同一,都是一個事件一個地點,三件事指:伊朗發生大地震,杜林的億萬富翁被擄,中非的帝王加冕。這三件事與樹下有隻母雞,一旦相提並論,立刻互相感染,前者似可提昇後者的重要性,但更明顯地,三件大事是被拉近、齊平化,甚至被比了下來:犬儒?弔詭?智障?這裡便出現了一個攝影選材的無分界問題。拍照者是否不辨事物的輕重?不重視但也不歧視?他的眼光,要不,是天真的,故不識好惡觀念,要不,是無政府主義的,故已選擇了立場,刻意反對一切權威與規則。突尼耶話一轉,提到路易十六面對法國公民大革命的曖昧態度,因為他更寧可閉門打造鑰匙,不管自己已當了國王。國王成了「愛打造鑰匙的人」,即以一種娛興來定義自身?打造的鑰匙一點也沒用,那兒也開不了。突尼耶為何拿拍母雞的布巴與路易十六相提並論,對布巴可能不利...,不過布巴拍的照片也沒什麼用,既不是重大意外的紀錄,也稱不上愚昧之事,而是剩下的,也就是:「其他」的。






   其他的,「沒什麼」,對這類事物的執迷,因為不辨對象,不予評斷,所以不道德(道德即:辨是非)。現代主義攝影美學,以吸引目光者為美,可曾思及陷入這層道德曖昧的危險?在審美的執著目光下,卻又已掩去了這個疑問...恐怕蘇珊・宋妲Susan Sontag會憤憤地,或至少反諷地表示:這不正是攝影的專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