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4日 星期三

專題演講--從巴特的《明室》看安東尼奧尼的「春光乍洩」

專題演講--從巴特的《明室》看安東尼奧尼的「春光乍洩」





「春光乍洩」電影劇照



圖片引自http://arts.guardian.co.uk/image/0,,183163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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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演講--從巴特的《明室》看安東尼奧尼的「春光乍洩」

演講者:萬胥亭老師(東海大學美術系助理教授)

時間地點:2008年5月9日14時至16時30 文一館A-226多元教室



內容摘要(本文內容,未經版主及作者許可,請勿自行引用或轉載,謝謝!):

1.



  這場演講我們處理兩件作品,一是文學,一是電影。

  1966年上映的「春光乍洩」(Blow up,按:攝影術語,指放大影像),由意大利導演安東尼奧尼(Michelangelo Antonioni)執導,曾獲坎城影展頒獎。本片透過一名時尚攝影師的經歷來批判社會。故事背景在倫敦,充滿了當時英國社會特有的普普風、搖滾樂文化和叛逆風氣。

  1980年出版的《明室》(La Chambre Claire)是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生前所出版的最後一本書,現今已被認定為論攝影的經典著作,但其實所觸及的範圍含括了對整體現代文化的普遍省思。

  此處,並非要藉巴特的「理論」著作來談論安東尼奧尼的電影「作品」,而是想透過彼此來相互了解,相互映證。事實上,兩者兼具了創作品的藝術價值及深刻的理論。

  巴特的《明室》屬於散文、隨筆或雜感文(essai)文類,文筆展現了機智、博學而優雅的特質,為典型的法蘭西風格。巴特年輕時代曾遍讀Jules Michelet的全集,Michelet本身便是位兼具文學氣質的十九世紀史學家,晚年的巴特在《明室》書中還曾多次引用他的文句和想法。不過,巴特的散文書寫還可溯及其他法國作家的風格傳統:一是蒙田(Michel Montaigne)的《隨筆集》(Essais),每篇都以專論一個主題開始(如〈論友誼〉),引例豐富,旁徵博引,並導入個人經驗感受。二是盧騷(Jean-Jacques Rousseau)的自傳《懺悔錄》(Les Confessions),前所未有地在書中挖掘內心私密的主觀經驗;巴特在《明室》中抒發對往生母親的思念之情,藉相片的省思來述說自我,也帶有濃厚的自傳性意味。三是帕斯卡(Blaise Pascal)的《沉思錄》(Pensées),以斷片(fragments)的形式對宇宙世界、生命存在提出了種種反省,吉光片羽,閃現著智慧,也猶如《明室》中接近禪學思想的頓悟或瞬間體悟。此外,就現代文學與哲學的發展來看,《明室》可說是承續存在主義哲思散文的最後之作。

  另一方面,「春光乍洩」雖是電影劇情片,但影射了豐富的理論,後設自省意味濃厚,這點,尤其在最後一段,藉由一群年輕人默劇式的網球戲表演而充份展現。同樣的,巴特在《明室》的末章對現代社會的反省,特別是有關社會如何馴化「攝影的瘋狂」,與安東尼奧尼影片的結尾恰好兩相呼應。



2



  大體上,《明室》是採取反符號學的方法立場。因為要想掌握攝影的本質,符號學(sémiologie)已派不上用場,必須訴諸現象學(phénoménologie)所提供的方法學。值得注意的是,巴特在1960年代曾以結構主義符號學來反當時沙特所代表的現象學。然而,到了1970年代末,巴特卻反而重拾起過時的現象學。《明室》便是以現象學為方法,以存在主義為內容。巴特在書中一開頭就定下這一基本觀點,是因(源自索緒爾的)符號學,只著重探討符號二元論中「能指」(signifiant)與「所指」(signifié)產生意義的規則或符碼(code),卻不論及指涉對象(référent)的存在,或其與符號之間的關係。興起於二十世紀初的現象學,探討的則是如何透過意識經驗的描述來掌握某一事物(對象)的本質。依德國哲學家胡賽爾的用語,現象學關注的是「意向性」(intentionnalité)及其結構,換言之,是針對某一事物所具有的意識(conscience):「能思」(Noèse),即意識的活動,指向的對象是「所思」(Noème)。簡單講,現象學談的是:對象對我顯現的意義,或者(排除一切現有理論、偏見之後)在我的意識中,現象對我顯現的意義。舉例來講,何謂「死亡」?人如何面對死亡的經驗,正是存在主義向來關注的一大課題。若依照現象學式的答法,「死亡」即是「消失」、「缺席」、「不在場」(absent)。如此,嬰兒對不在場的母親,或情侶暫分開時的相思,便是一種經歷他者「死亡」的現象學式經驗。

  巴特認為若想回歸到(一般人)看照片的經驗,僅有透過現象學的方法才能描述掌握。不過,雖然胡賽爾將現象學視為所有科學的基礎,以之作為奠立所有科學最精確嚴格的方法學,可是巴特強調的是他自己的現象學,且毋寧是一種寬鬆、瀟灑,自由不拘的方法學。在此,現象學實已成為一種思考的方式(style de pensée),一種書寫的風格(style de l’écriture),也就是以散文書寫的可能性,作為現象學可以發展的方向了。

  根據巴特的看法,一張照片指向其指涉對象,並拒絕符碼。這是因攝影是一種關於指涉對象的藝術(l’art du référent):說一張照片必然指向一指涉對象,也就預設必(曾)有一真實存在的(被拍)對象。因此,沒有指涉對象,就沒有攝影:此即攝影的古典定義,也是屬於寫實主義觀點的定義。攝影不但必有指涉對象,且拒絕符碼、甚至超越符碼,是一種無符碼(non codé)的影像/訊息:借德勒茲(Gilles Deleuze)的語言來講,巴特所作的便是為攝影「去符碼化」(décoder la photo)。在一張照片中,對象對我顯現的「所思」是照片的指涉對象,若以巴特自己的用語來講,稱作「此曾在」(ça-a-été)。「此曾在」這一事實(c’est un fait.)指的就是:必有一真實存在,且存在於過去的時空。相對於此曾在的「所思」,「能思」(即我的意識活動)是取決於情感、欲望。我的情感欲求的對象是一不在場的過去真實存在。從此處,攝影便逐漸進入了精神分析的領域。

  觀看照片至少有兩種方法,正是符號學與現象學。這兩種看法,巴特在《明室》中以借自拉丁語的兩個詞來界定,也就是「知面」(Studium)和「刺點」(Punctum)。這兩種攝影的元素彼此相對立,但又可並存於同一照片中。「知面」(對應於符號學的範疇)是照片中可解讀的各種知識、文化;以「知面」的觀點看照片,便是將照片符碼化或套公式。相反的,「刺點」指的是處於符碼、文化、知識之外,無以規範者。「知面」是一廣度的延伸(「廣延」,étendue),如在物質界中占有體積,與外在空間、物質有關,這是笛卡爾(Descartes)所代表的古典哲學所關照的世界。相對的,「刺點」是一種強度(intensité),指向內在、精神、時間、心,即柏格森、德勒茲論及的哲思重點。「知面」為一般社會所認可,但涉及的卻只是不痛不癢、無所謂、不起勁(nonchalant, indifférent)的欲望。相對的,「刺點」經常以一細節、意外的形式,穿透、干擾前者,有如一道傷口、一點、一擊。「刺點」喚起的是對過去存在及指涉對象的意識,以「此曾在」為真實(réalité),以「即是此」(c’est-ça, c’est tel)為真諦(vérité),真諦本是對其真實的詮釋或理解,但照片卻將這兩者混合為一,其結果只是「無話可說」(rien à dire)、「沒辦法」(rien à faire)!此曾存在,但現今只剩下影像(image),猶如逝者復返,無異於「幽靈」(Spectrum);也如同那從遠方已消逝的星星歷經千萬年才傳來的微光。

  為何「無話可說」?因為「就是這樣」(c’est ça),如此而已!欲求之物已消逝不在,對此失落的經驗已無法加以命名。「他已死去;他將死去」,這樣的矛盾並存是沒有出路、沒有未來的。所有的相片都是一預知死亡事件,因此其本質就是「憂鬱」:佛洛依德解釋這個現代病症,是起因於對已不在的欲求者無以轉化的哀傷,無法借著弔喪的工作(travail du deuil)來超越、昇華或揚棄;無法達到犧牲小我完成大我,從個人之私愛轉向物種之共存的博愛。如此,巴特面對死去母親的相片,自覺弔喪之不可能,也沒有如上所述對生死的辯證性出路可以引導他,沒有任何轉化的希望:這便是最極端的憂鬱狀態!



3.



  事實上,照片的現象正是現代文明的一大徵兆:社會正面臨了死亡的危機,或者說現今社會「處理死亡的態度」正面臨了危機:社會應如何安置死亡?如何給予死亡一個象徵性的意涵?然而,在現代社會裡,死亡只是平白無深度的死--死了就死了!--,死亡是完全平板、平凡而平淡(la mort toute plate),既沒有符碼也沒有文化。面對這樣的文明危機,巴特選擇像盧騷一般,決意以孩童、野人、瘋子、激癖者的立場來回應。他發現攝影有其不可處理(intraitable)、不可排遣、不可面對的一面,因為攝影揭露了瘋狂的真諦。

  《明室》末章論及攝影的瘋狂以及現代社會如何試圖馴服這樣的瘋狂。

  關於攝影的瘋狂:一方面,有些相片的功能本是為了幫助確證或辯識身份的同一性,但人們面對自己的相片,自己看著(另一)自己,反而更覺疏異,使得原來要確保同一性的目的不但未能達成,反而更造成了混淆分化的結果。另一方面,面對憂鬱、無法治癒的創傷、瘋狂,社會文化已無法真正去面對或處理;看照片的個人,其實都是「私密的主體」,拒絕了所有的文化符碼,無異於進入一種反社會的狀態。

對於攝影的瘋狂,有兩種馴服的途徑:一、將攝影美學化(如商業攝影);二、將攝影普及化、庸俗化、「八卦化」(如社會寫實攝影),讓消費影像的社會本身成為一堆陳腔濫調(clichés)的累聚:這兩種馴化途徑形成了攝影的專制,影像自成一套公式法則,強迫且主導我們的消費行為,甚至操控了我們的欲望(只剩下無所謂而不起勁的欲望)。



4.



  《春光乍洩》影片中的主角身為攝影師,正好是專門製造商業攝影和社會寫實攝影這兩種消費影像(clichés),來滿足社會漫不經心的欲望。這名攝影師,感到生活百般無聊,一切可有可無;工作之餘,他帶著相機漫無目的的遊走市區,尋找刺激的獵物。劇情的轉捩點就發生在一處空曠的公園裡,攝影師自以為捕獵到涉及政治誹聞的景象。表面上,這個偷拍行為所預設的新聞話題仍是合於社會成規所期待(符合社會符碼與須求),可是當他回家將影像放大來看時,卻由照片中女子不尋常的視線方向而引發了他的好奇。換言之,女子奇怪的視線構成了照片的一個意外,一個「刺點」,使得攝影師整個人振奮起來,像是被刺醒一般,突然有了活力,有了生活行動或欲求的目標,開始想從照片去追索其必然存在的指涉對象--他疑似發現了一椿謀殺事件。可是從照片引向的真實(一具死屍的存在),卻是一個無人願意面對的真實。而不斷放大後的影像也僅存相片不可解讀的物質性,不再具有任何的「意義」。

  這部影片也牽連出攝影與權力機構的問題,但這或許是巴特在《明室》裡未能處理到的部份。攝影師看到了瘋狂的真實,這樣的真實足以對社會構成危險或威脅,故也是社會不欲直接面對的。因此,他從這次經驗中得到的,其實是忽然洞見社會的浮而不實:社會上所通行的照片只針對虛假的欲望而已,卻有意壓抑真實的欲望,而人們似乎也已習慣如是,安於這種假象,不願去面對真實的欲望。為此突來的醒覺,攝影師不覺陷入了憂鬱中。

  影片末尾,攝影師無意間碰到了一群年輕人在玩打網球的默劇,有一時竟要求他幫忙撿拾並不存在的球,他猶豫片刻後,便投入了這場假戲當中,不但幫忙撿「球」傳回,且一時間,從銀幕上還傳來了不可能的擊球的聲音:他(以及觀眾)都聽到了這個聲音!這個片段說明如何以無政府主義、邊緣主義、個人主義的方式挽救了立即無中介的欲望。然而,這一切或許只是個犬儒式的回應,即所謂的「真作假時假亦真」,而這或許就是社會仍然可以運作下去的方式:人們都活在一個擬象的世界當中,作為一種自我消遣的方式,對一切不輕信又不抗拒,不屑不管,但又乖順妥協,只為了逃避徹底的瘋狂--電影這樣的開放式結局,也算是一種沒有解決的解決之道吧?!




4 則留言:

  1. 萬老師那天為我們作了非常條理分明的演講 十分精彩

    可惜時間不夠 無法充份讓學生提問與交換心得

    我也有些疑問



    一是在電影中的攝影師在注意到女子奇怪的視線時 他好奇而不能釋

    懷 他忍不住要探索真相

    但是這個發現的經驗是否稱得上是一個刺點 或許有待商榷

    如果說刺點是照片中不為文化符碼所規範的細節 那攝影師只是把原來

    認定照片是名人幽會誹聞的性質 轉成疑似暗殺現場的社會新聞性質

    兩者都是在文化符碼之下可分類的解讀



    如果說刺點是照片中強烈引起觀者反應 甚或可能投入想像與情感的一

    些局部

    那這個攝影師的經驗算是蠻刺激其關注與行動的一個偶然發現

    不過 刺點豈不其實是一種在表面的吸引之外 更深刻的自我認識的發

    現嗎

    就這點而言 攝影師的自我認識卻不是立即得自照片的 而是來自於後

    來那場遊戲後的驚悟



    但是 刺點本身的定義本來就已相當浮動 不明確 也是難以運用討論的

    一個主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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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另外 關於攝影與權力機構的問題

    巴特不能說全未提到



    事實上在最前面找尋方法的章節裡 巴特在談到自身作為被拍者所受到

    的折磨時 他也指出了 攝影對他的形象的任意操弄 他感覺到自己對自

    我形象沒有主控權 這裡已顯現出攝影的暴力與權力了

    當然 更全面的討論社會運用攝影的權力的問題 在Susan Sontag等

    許多評者著作中討論甚多 畢竟這並非巴特原來的重點



    只是他能從私己的經驗出發最後得出與整體文化的關聯 這是最不容易

    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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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從上圖出處網站連進去看看 可知道哪些攝影家曾參與該片的照片拍攝

    工作

    其中Don MaCullin就是一位很有名的戰地時事攝影記者



    萬老師告訴我說中國簡體字版的明室一書還誤把Blow Up一詞譯成爆

    炸事件 真是非常嚴重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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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昨天在一本談歌劇的書上發現

    飾演Blow up攝影師的男星在十三歲時還曾經在Britten的歌劇

    The turn of screw中演出小男孩 擔任份量很重且不易表現的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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