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史小典-關於德雷福事件及其影響---李曼甄 張瓊文
德瑞福斯被除軍階
http://blogs.princeton.edu/wri152-3/hsieh/images/Dreyfus's%20degradation.jpg
一八九四年九月底,經由法國參謀部統計處發現,屬於一德國武官的一份備忘錄(le Bordereau),沒有署名與日期,內容僅顯示法國軍中存在一名叛國者;對猶太軍人心存疑慮的軍官皆認定此備忘錄字跡為德雷福所有,通過一業餘字跡鑑定與一反猶主義者的「專業」字跡鑑定,藉著這一連串充滿漏洞與偏見的「證據」,十月十五日,猶太裔陸軍實習軍官亞弗‧德雷福(Alfred Dreyfus)被捕,繼而在一八九五年遭受拔階處分。一八九六年,新證據出現,使叛國賊的真實身分──匈裔埃斯特哈齊司令──被軍方私下查獲,但軍方卻執意不低頭認錯,秘密隱瞞實情並「假戲真做」進而偽造叛國信件嫁禍德雷福。事件爆發初期,除了一位勇於揭露真相的軍官之外,並沒有人真正挺身支持真理與正義,但在德雷福家族(其兄瑪蒂埃與其妻露西等)極力奔走蒐證之下,許多知識份子相繼群起聲援,撻伐法國軍方與新聞界野蠻偏執的反猶太行為與報導。
這一事件大大影響了德雷福家族的聲譽與整個猶太族群的社會立足。在那個政體不穩定的時代,許多保守的法國人視軍隊為國家安定的保障,為了鞏固軍法,竟對於軍事法庭的裁決不願加以質疑,因此,在由少數反猶情緒高漲軍官的掌控下,許多人寧可毫無疑問的接受:德雷福即是叛國賊。而這群被瘋狂情緒蒙蔽雙眼的軍官,更是不顧真理正義,二度判決德雷福有罪,讓相信德雷福清白的民眾及國際社會大失所望,並視此一事件為世紀醜聞。然而,一八八九年,或者基於心虛和輿論的力量使然,政府決定特赦德雷福,卻不正面判決其無罪。不甘心的德雷福自特赦之後即致力於研究案情,期望自己能得到真正的清白。「直到沒有任何法國人將別人的罪歸咎於我,我的心才會平靜。」終於,一九零六年,最高法院宣告軍事法庭判決無效,德雷福沈冤得雪,並於同一年,恢復軍階,獲升少校。
關於反猶主義
在這一起毫無確實有力證據可言的控告之中,德雷福唯一的「罪過」竟是:生為猶太人。回溯猶太人這一段被迫害的長久歷史,其淵源之早,幾乎讓「猶太人象徵罪惡」的刻板印象深植在人心中,人們偏執地相信猶太人的血液裡遺留著歷史的原罪。不管多少世紀的更迭,只要猶太人存在的一天,矛頭便會向他直指,最終淪落為時代的代罪羔羊。
《新約》四卷福音書:「由於猶太人背叛、出賣了耶穌,使得耶穌慘遭酷刑而死,因此猶太人的後代必會受到血的報應。」基督教藉猶太祖先曾謀殺上帝之罪名,以及彼此對聖經的認同衝突,在歷史上曾數度殘害猶太人,例如十字軍東征時期的猶太人屠殺。
撇開歷史所埋下的因子,我們還可以從猶太人幾世紀以來散居四海的處境,且始終保留了宗教、語言、生活習俗上的民族特色這兩點來看,他們似乎不屬於任何國家,也進而被懷疑不會擁有愛國熱忱。對於那些同化於法國社會的猶太族群,激進的反猶份子涂蒙寫道:「就像宿主上的細菌一樣。」他們普遍被認為是國家的「內部敵人」,隨時都可能奪取權力造反。再者,由於少部份猶太人擅長經營與投資,如此獲益匪淺難免招嫉,不滿其支配社會上層經濟的人將他們個個醜化成是善投機、獨佔的高利貸者。或許也是出於這個成見,他們也成了部份社會主義者的眼中釘。
參考《法國與德雷福事件》一書,我們可以發現早在德雷福事件發生以前,反猶主義勢力已風起雲湧,為此事件埋下難解的伏筆。普法戰敗之後,十九世紀法國社會內部動盪不安,一八八零年代,巴拿馬計畫失敗,且正面臨一波經濟衰退,被查出行賄官員的兩位職員,便是猶太人,正好被加諸「猶太陰謀」的罪狀。再加上長久已來的偏見,反猶勢力趁機擴大。最具代表性的反猶份子代表是涂蒙,他善用媒體傳播對猶太人的抨擊,其出版的《猶太法國》更成為家喻戶曉的「聖經」,將反猶意識深植民心。如此的時代背景下,德雷福成為了動亂下無辜的犧牲者。
德雷福陣營支持者(Dreyfusard)與知識份子
德雷福事件弔詭地助長反猶主義的瀰漫,也變相扭曲了愛國主義,而與之對立的就是守護真理支持德雷福的知識份子。薄弱的「德雷福陣營支持者」(Dreyfusard)無懼於反資本反猶太的左翼份子與對抗虛偽至極、極力圓謊的強大軍方勢力。當抗議聲浪越大,軍方就越是誣蔑與凌虐德雷福。慶幸的是,當時資訊傳播已越來越蓬勃,知識份子們充分利用新聞報紙,使有力的論述得以公開發表遠揚,使法國「司法不公」惡名昭彰,遠及海外,對反德雷福陣營造成一股莫大的壓力,也是日後德雷福得以特赦的極大助因之一。
一八九八年一月,左拉在《晨曦報》發表聳動標題〈我控訴〉(J'accuse)一文掀起知識份子的反抗浪潮,抗議軍事法庭誤判卻又不知悔改的迂腐愚昧,這導致德雷福案擴大為『全面的政治與社會事件』 (註一)。國際間因此對法國投以責難的目光,而法國國內,反德雷福陣營則進行一連串「消毒」行動。接著,左拉遭下令拘役,為了拒捕而逃亡英國;同年二月,由知識份子組成「人權聯盟」,理念為致力保護受到迫害的人權,進一步批判反德雷福陣營。一八九九年,左拉又刊登一篇〈第五幕〉文章,抨擊扼殺真理的「雷恩審判」 (註二)、假清高的總統特赦,呼籲國民一同竭力脫下法國「偽文明」的外皮,使法國重生。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與德雷福家族、和整個猶太民族同處弱勢地位的女性族群,也對此事件貢獻力量、加以支持,利用報章評論,力爭社會對弱勢應有的公平對待,行動之一為一八九八年在世紀報刊登的「向女性呼籲」一文,藉此文呼籲平民女性大眾發動連署請願,對於德雷福夫人的不離不棄,表示欽佩與同情。
總 結
德雷福代表著這世界上無辜的弱勢,而當時的法國軍方則是蠻橫的強權者,一旦執意陷人於不義,一絲蛛絲馬跡,依憑著一股偏執,也能虛張聲勢,欺凌無力反擊的人們。這一事件之中,有多多少少的人,服膺於強權之下,成為助長其氣燄的一份子?當我們始終相信的真理與正義受到動搖打擊,危危欲墜,而邪惡抹黑卻大行其道,我們該怎麼辦?在不為人知的世界角落又有多少起「德雷福事件」正上演著?只求我們都學習思辨,懂得思辨,讓真理有力量繼續向前邁進!
註一:『全面的政治與社會事件』之詞採用自《法國與德雷福事件》P.156
註二:「雷恩審判」,一八九九年,在雷恩的軍事法庭,檢方再度捏造偽證,德
雷福第二次被判有罪,判詞中附加「犯罪環境特殊,情有可原」。
註三:一九OO年,世界博覽會在巴黎舉行,法國為了討好國際,避免抗議聲
浪影響博覽會進行,德雷福因此獲得特赦;此舉間接承認軍方司法不公,使法國政局又新添傷痕。
圖為左拉在《晨曦報》上發表的〈我控訴〉一文
(出處:http://weblogger.files.wordpress.com/2006/10/j_accuse.jpg)
參考書目:
《法國與德雷福事件》,麥可‧本恩斯 著,鄭約宜 譯,出版社:麥田出版
網路資料:
http://beaver.dlc.ncnu.edu.tw/projects/emag/article/200205/download/judaism.doc
〈猶太教〉— 賴惠芬(暨南大學共同科兼任講師)
http://www.cuhk.edu.hk/ics/21c/supplem/essay/0208085.htm
〈現代性的悲哀〉— 郇建立
法國在1970年代已正式通過法
回覆刪除禁止任何表明種族歧視的遊行活動
因為種族岐視的表述 不是言論自由 而是一種罪行
台灣族群不太是種族問題 但確實有族群圈的認同問題 優越感與社會
資源分享不公的長久問題 是非常政治性的問題
郭冠英的言行令人不恥
奇怪的是 指責郭冠英篾視台灣人與國家的言論 竟被執政者說成是挑
撥
執政者的包庇立場心態實在可議
獨立製片的電影《被出賣的台灣》
回覆刪除(http://www.formosathemovie.com/),就是以陳文成事件為
背景,串連二二八事件,訴說台灣的故事。這部電影獲費城電影節選
為最佳劇情片,也拿下聖地牙哥電影節之最佳男主角(曾主演偶像劇
Dawson’s Creek《戀愛世代》的俊男Van Der Beek)。不僅台灣
人都該看,更是將台灣推向國際舞台很好的方式。
《被出賣的台灣》二月二十六日起於美國紐約、洛杉磯橙郡、舊金山
東灣和波士頓四個城市上演,若票房良好會接著全美聯映。
--鄭惠菁刊於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