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3日 星期一

攝影與文學--攝影的奇遇或歷險

攝影與文學--攝影的奇遇或歷險



Jardin des plantes, Paris



  沙特 ( Jean-Paul Sartre ) 早年有部日記體的小說,一般中譯為〈嘔吐〉,可是照法文原文書名及小說敘述的情境看來,還不如說只是嘔吐前的噁心或作嘔,出自一種體驗生存本身的強烈生理反應,一種外向於身體的徵兆符號,像歇斯底里一般?書中的敘述者思索生命、生存、生活,有一段並與「奇遇」相對比較。如果讀者容我在此斷章取義,以下引述的片段,倒可藉題發揮,連想到某種攝影文學,也就是某些述說相片由來的故事。



  「我這麼想:要讓一件最平凡的事件變成一段歷險或奇遇,只需要去講述它,這就夠了。人,總是一直在講故事,生命中環繞著自己與他人的故事,經由這些故事,他了解發生在自身上的事;他試圖生活得像是他所述說的那般。就是這樣的想法愚弄了人。…必須選擇:要生活還是要述說。」
兩者只能擇一而行,因為一旦開始生活,奇遇的印象便頓時消逝。



  「當人在生活時,什麼事也沒發生。布幕背景換了,人進人出,如此罷了。從未有何啟始。日子一天又一天地過去,無緣無故,這是無止盡而單調沈悶的加法。…這就是生活。可是在述說生活時,一切都不一樣了;只是這個改變並無人察覺到,因為人們講述的是真實的故事。好像真的會有真實故事存在似的;事件由一方產生,而我們是從倒向的另一方來敘述這些事件。人們裝副樣子好像是在從頭講起:『這是在一九二二年一個美好的秋日,我當時是馬摩地方公證人的書記。』而事實上,人們是從結尾開始講起的。結尾在那兒,不可見卻又實在那兒,就是那結尾給了起頭的這幾個字這副體面的排場與價值:『我閒逛著,不知不覺走到了村外,心裡惦記著錢的煩惱事兒。』這句子單獨看,是指這個人專注於一己的思緒,心境低沉,離奇遇似有千里之遙;正是在這樣的情緒中易讓事件流過而未知。可是有了結局在那兒,就轉變了一切。對我們而言,這個人已經是故事中的英雄主角了。他的惡劣心境,他金錢上的煩惱,要比我們自己的還更珍貴,且因未來將實現的熱烈經驗而金光閃爍。故事之敘事是倒著追加發展的:每一片刻時光已不再任自無序地隨意堆加,而全都被故事的結尾給逮住了,吸引過來,每個片刻拉住緊接其前的片刻:『天已黑,街上空無一人。』這類的句子隨意地拋擲出來,好像顯得空泛浮面;可是我們得先把它存放一邊,不做什麼,因為它帶有訊息,我們稍後就會了解它的意義。我們有種感覺,好像這位主人翁這個晚上所經歷的種種細節都像是點點滴滴的預示、彷彿一項項承諾,或者說他只經歷了那些已經允諾的,對於其他未能預告奇遇的事物都不聞不見。我們此時已忘了奇遇尚未發生;這個人其實是在一個沒有任何預警的晚上散步,亂七八糟地迎受了一堆單調的事,而他別無選擇。」



  這段對於「奇遇」的有趣描述,說明了結尾或者事件的高潮(在可以決定何時為結尾、何事為高潮的條件下)如何能夠回頭去賦予先前的時刻不同凡響的意義,好像其前的一些瑣事都因結尾而具有預示的價值;每個片刻,每個看似偶發的在場忽然都重要起來,參與了小小啟示錄般的儀式化步驟,每一點都值得去回溯、去憶起,進而去被解讀前後關聯間的因果徵兆,綴連為一。



  而且,更重要的是奇遇的開始,也就是這些鋪陳環境的內外因素,起初顯得愈平凡愈佳,好似表面上雖難以預料,卻又已在暗中結集種種線索,命中註定地、無以復返地向奇遇推進。這樣的言述將人生劃為有意義的分段,成為一部前後有序的寫實小說:我說,故我在,我在一致的意義中。



  有些攝影家對其照片的由來(「為什麼我會拍下這張相片?」)往往提出類似這種「奇遇」的述說(未經述說就不算奇遇)。這點特別適用於採直接攝影方式捕捉生活中身邊事件的攝影者的故事。照片裡所呈現給人看的就等於奇遇的高潮;照片作為結尾或結果,讓攝影者先前漫無目標閒晃的所見所感,都有了因緣及預示性。這是攝影的矛盾:表面上的意外、偶遇、拾得,在直接攝影中有一定的價值,表現在相中,也在攝影行為中實踐,況且有時更是刻意訂下的一種行為規範。



  但實際上偶遇是被經久地有意無意等待著,雖然事先沒有明確等待的目的物,可以說與蠢動中的欲望也有關。如果只是閒盪著,東看西看,活過即忘,生活便平靜無波。是拍照的舉動,改變了拍照瞬間與其前的等待時光。按下了快門,閒盪就沒有白費了。攝影者可以說是不甘於處在單調生活的一邊,而站到等待及製造奇遇的一邊,等於是為了追求、體驗奇遇而選擇放棄生活的人。照片拍過,事後所敘述的故事,便是在肯定這樣的追求與選擇,同時也為照片冠上了決定性瞬間的光環。



  這光環更來自於奇遇特有的時間性:「奇遇的感覺應是時間的不可逆轉,僅是這樣的感覺。可是為什麼不總是一定如此?難道時間不是本來就不可逆轉?有些時候,我們好像覺得可以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可以往前進或向後退,一點也無所謂;而另有些時候,又覺得網絡織得好緊好密,這樣一來,就不能錯過時機,因為已不可能再重新來過了。」



  照片及其故事(事件因而有雙重的述說:被拍及被說)將平淡的生活轉化成獨一珍貴經驗的奇遇,為拍照之前的故事時空裹上了一層意義。可是,我們也可以倒著想:原本擁有眾多意義可能的生活之流,因照片剎那間截斷的定影,強加了固定的意義,述說一舉等於判定了死亡,切斷延續發展的其他可能(包括無意義本身)。



  還有另一種奇遇(奇遇,即收納生活轉為己用)的作法:法國攝影家德巴東 ( Raymond Depardon ) 在紐約街頭及投宿的旅館中拍了一系列的相片,並且每一張相片都寫了幾行文字。然而他「心不在焉」,拍的景與所描寫的,天差地別:相中是旅館的洗手台(無頭無腦,單調莫名的一瞥),文字喚起的卻是春日家鄉田園的回憶:沒有等待,也沒有奇遇。



  只有攝影者的不在:時間,也可以再重複…。

3 則留言:

  1. Depardon在1980年代已很有名

    後來他也拍紀錄片 影片

    最近也有作品來台展出

    其地位似乎越加提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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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Raymond Depardon的一系列書 目前正在信鴿書店折價熱賣中

    http://llp.com.tw/default/default.aspx?

    status=small&sec_num=accurate&author=depardon&product

    =&o_name=&illustra=&isbn_no=&ba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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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在數位影像盛行的行為模式中

    是否與複製生物的倫理學一般

    獨一性靈光已遭到消毀

    這是值得思考的問題

    拍不好立刻見曉立刻重來 自我模擬一次 兩次都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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