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2日 星期二
評論文章--詩人考克多談電影書寫
圖引用自http://theatre.msu.edu/images/ta/Cocteau_Jean-00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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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文章--詩人考克多談電影書寫
許綺玲 譯
尚‧考克多(Jean Cocteau,1889-1963)談電影,談自己,滔滔不絕。電影導演反身拍自己當導演的自傳式真/假經歷,像費里尼、伍迪艾倫等,往往以隱喻的手法,溶入奇想而結/解導演迷思,考克多更是如此。然而與眾不同的是他以「詩人」界定自身:他談電影書寫,就是談詩,就是談自己。他承襲的是浪漫主義的傳統,認為詩在藝術形式中具有絕對至上的價值。他的電影與文學的關係是多樣互文的:在他親自導演的片子中,有的改寫古神話題材(《奧菲》Orphée,《奧菲遺言》 Le Testament d’Orphée),或取材自童話故事(《美人與野獸》La Belle et la Bête),或者將自己的劇本搬上銀幕 (《雙頭鷹》L’aigle à deux tête,《可怕的父母》Les Parents terribles),也多次與其他導演合作改編自己的作品(《可怕的孩子》Les Enfants terribles,《騙子託瑪》 Thomas l’Imposteur)或他人的劇作、傳奇和小說(《輝布拉斯》 Ruy Blas,《恆返》L’Eternel retour,《布龍森林貴婦》Les Dames du bois de Boulogne)等。在他第一部長片《詩人之血》(Le Sang d’un poète)中,透過電影音像語言,藉著劇中的畫家,來談詩人創作的心路歷程。而這個詩人是他,是一切詩人,是藝術家的神話型。從他與安德瑞‧費紐(André Fraigneau)的訪談中又可見詩人的經歷不也正是導演考克多的經歷:有內心裡暗夜的掙扎,對工具的摸索領悟,還有對整個電影機制的批判。觀察他在訪談中如何從力斥外在現實環境,轉向浪漫詩人的孤獨自白,再轉到拍片技術的明確解說,十分有趣,可以看出他的眾多面向。他在自述中不斷賦予自身殉難英雄詩人的型像:自喻《詩人之血》中的雪中雕像,註定飽受戲謔攻擊。
他的一生與文化藝術深深結緣,不過他的背景並沒有「高貴」到令他必有承襲傳統藝術的使命感,但也未造成強烈反叛傳統的迫切感。所以在他拂過前衛邊緣的表現中是帶著古典、甚或巴洛克精神的。他對電影的觀感愛恨交加:如一般出身法國中上階級家庭人士,他輕蔑電影之為大眾化的娛樂,同時又在電影中區分一種菁英式的表現。由於個人際遇,他曾以具體的方式努力尋求另類電影的生存空間(他曾任影迷社團的總會長),指責一般媒體影評的短視。由於他與商業化電影機制保持距離,從一開頭他就不以電影塑造寫實幻象的敘述模式為依,反而回歸早期梅里耶(Mélies),或喜劇黃金時代卓別林、基頓(Buster Keaton)、蘭登(Harry Langdon)等人的方向,自由隨心地發揮電影材質的潛力,很早就提出了電影「作者」的觀念。在他的訪談及影片中亦可見某種意味的「作者之死」,但那無寧是他一生探討的火鳳凰神話:死亡的考驗是為了再生。
以下是考克多於一九五一年接受訪談的幾段節錄。(譯者按)
*
費紐(以下簡稱費):親愛的尚‧考克多,我希望這個訪談的內容只限於您電影方面的活動。您可否專就這個觀點來進行我們的談話?
考克多(以下簡稱考):那是不可能的!因為對我來說電影書寫只是表現方式的一種,和其他方式別無兩樣。要談電影書寫,一定會把我引到別的路上。我故意用電影書寫(cinématographe)一字,免得這個字眼所代表的媒介與一般慣稱的電影(cinéma)互相混淆,電影是個相當不可靠的謬思女神,因為她不可能等待,而其他的謬思女神都能等待,而且都以等待中的姿態被畫出來或是雕刻出來。
人們第一次觀賞一件作品時,總愛抱怨作品太慢或太長。這通常是因為他們不善於聆聽或是不留心深意,也忘了古典作品往往又長又慢,但就因為古典,他們便容許它太長太慢。其實古典作品剛完成時也曾蒙受同樣的指責。電影書寫的悲劇就是發現自己必得獲得立即的成功。這真是個可怕的毛病且難以解決。拍攝一部影片須耗費資金,且必然要求大筆的收入,才會如此。我剛才跟你說謬思女神都應該作出等待的姿態被畫出來。一切藝術都可以等待,都應該等待;通常等著它們的作者死去,它們好活起來。電影書寫可否加入謬思女神之列呢?謬思女神都很窮。她們都把錢存了起來。電影(Cinéma)謬思則太有錢了,很容易一下子就破產。
還有一點,電影是個人來人往的地方,是一種消遣娛樂。很不幸,觀眾已習慣不對它正眼瞧看。而影像的機器對我來說只不過是個媒介,利用的是視覺語言,代替墨水紙張來訴說某些事情。
費:我希望聽您仔細談談您對電影與電影書寫的定義,您認為電影是大眾娛樂,而相對的,您以電影書寫來指個人表達的方式。我想這樣讀者會比較了解您如何堅持這兩個名詞的分野。
考:至今一般所謂的電影尚不曾被視為思考的一個藉口。大家上電影院,看一看(看得很少),聽一聽(聽得很少),出去後就忘了。可是我認為電影書寫是個投射思想的有力武器,即使在拒絕它的人群中也可發揮功效。《奧菲》迷人又驚人,令人困惑、惱怒,激起憤慨,但也強迫觀眾一再回想或與別人討論。我不曉得書是否應被一讀再讀來取得地位,可是電影院業者發現《奧菲》一片有的觀眾一看再看,還帶其他觀眾去看。即使電影院裡觀眾死氣沉沉或充滿敵意,卻讓其中少數幾個專心的人有機會看到影片。這幾個人我不認得,但我在對他們說話,如果沒有這些影院,他們就無法得到我的訊息了。這就是這個大型媒介的力量。你跟我說作品如果直沉大海,那麼旨意就完了,確是如此。為了《奧菲》一片,我冒了天大的險。可是考驗通過了,想看不尋常事物的好奇心贏了,觀眾並沒有因懶散而對難懂的影片卻步。我每天都收到信件,證明我是對的。寫信給我的人常說他們得和其他觀眾關在一起看電影,他們抱怨這些觀眾無趣,可是他們忘了,幸虧有這些觀眾,他們才能看到電影。
費:剛才有句話嚇著了我:「影像機器」,您指的是什麼?您的意思是,您運用電影書寫影像,就如同作家運用文學中的意像?
考:不是。電影書寫要有句法,這樣的句法只能經由連接法(enchaînement)以及影像之間的衝擊而形成。觀眾一向習於草率的譯文或報紙的文章,我們(的風格)特有的句法藉由影像語言而傳譯,難倒了他們,這也難怪,不足驚訝。蒙田(Montaigne)那令人讚賞的文筆如果也轉譯成影像,對這些觀眾而言一定很難懂,而他們本來就讀不通他的文字。
一部影片中,我首要關切的是避免影像流暢,我要讓影像自相對立、鑲入、連接又不損及鮮明生動感。然而正是這種可悲的流暢性被影評人稱為「電影」,還當作是屬於電影的風格。常聽他們說某部片子大概不錯,可是「不算是電影」,或者說某部片子缺乏美感,但「是電影沒錯」諸如此類。這就把電影書寫限制住了,只能當消遣,無法成為思考的工具。因此這些判官在兩小時內用五十行文字就把總結二十年工作經驗的作品判了刑。
費:在您的創作生涯有朝一日發現電影書寫是一項思考工具,並以多種不同的方式在您的作品中表達出來,我現在很了解這個發現所代表的意義。可是您在這個新的媒介中是否獲得了更大的自由?
考:沒有。即使可以想做就做,可惜有太多沉重的外在環境(資本、電檢、有的藝術家同意事後才支薪,應如何向他們交代等等),讓我無法真正全然感到自由。
我不是指真正的讓步,而是指某種責任感在引導我們,壓制我們,而我們甚且還不一定弄得清楚。我只有在拍攝《詩人之血》時是完全自由的,因為那是私人訂約的(是諾愛伊子爵〔vicomte de Noailles〕所訂的,布紐爾〔Bunuel〕的《黃金時代》也是他訂的),而那時我完全不懂電影藝術。我為自己發明了一套電影藝術,這套方法用來就像初次將手指沾墨在紙上塗鴉的素描畫家。諾愛伊原本指訂拍動畫片(dessin animé)。但是我很快就明白拍動畫片所需的技術與人員法國當時還沒有。我於是向他提議改拍一部與動畫片同等自由的影片,挑選臉孔和地點,無異於漫畫家自由發明一個特有的世界。我甚至可以說偶然意外,至少人們所謂的意外(對樂在其中的人就不算是意外)常幫了我的忙。別忘了提我們在片場胡鬧的把戲,人家都以為我瘋了,我可以給你舉個例子。我就將完成《詩人之血》,正在拍最後幾景,有人卻已教清潔工開始打掃。我正打算去抗議,我的攝影師佩希納(Périnal)卻叫住我,因為他剛想到透過弧光燈照在清潔工掀起的塵埃中會營造出美的影像。
再舉個例。我那時不認得任何電影圈的人,我寫了氣壓傳送信給所有的攝影師,跟他們約在次日上午七點會面。我打算第一個來的就錄用他,結果就是佩希納,全靠他,使得《詩人之血》的影像足以媲美我們這時代的最佳影像。不幸的是,以前洗的影片帶有銀鹽,今天已無法重現原貌。這就是為什麼電影藝術是這般脆弱。一個很舊的《詩人之血》拷貝和任何現代美國影片一樣光彩鮮明而生動,反觀最近的拷貝看起來卻很老舊,有損作品原有的功力。
不過這點也可反駁。舉個例:有一位才識令我敬重的友人很討厭《美人與野獸》。有一天我在香榭大道與玻耶蒂街(rue La Boétie)轉角碰到他。他問我上哪兒去,可否跟我走。我回答說:「我要去準備《美人與野獸》的一段字幕,我可不想強迫你去看好戲。」我們還是一塊兒去了,到了之後我就把他忘在小室角落裡。我和剪輯師就著一段很老的帶子工作,帶子幾乎見不得人,灰灰黑黑的,充滿割劃的痕跡與污點。工作完畢,我去找那位朋友,他竟然向我宣稱這部片子真了不起。我推想這是因他隔了距離來看,好像在看電影社團放映的拷貝,糟透了的拷貝,卻也是我們僅有的。(…)
費:請容我問一個比較私人的問題。您可要答應給我最完整的答覆。您可否指出什麼是最深遂的動機,把您,詩人中的第一位,引向這個形式(forme)?而經過一段長久的歇息您又返回這個形式?而大部份的作家都輕視這個形式,不過要注意的是他們已愈來愈不輕視了。
考:在進入正題前,我想先告訴你,這些作家有個堂皇的藉口:因為電影藝術其實是種工匠的藝術,一種手工技藝。一件作品先由一個人寫出來,再由另一個人把它搬上銀幕,這樣的作品只是翻譯(traduction),對真正的作家而言沒什麼意思(或者只對他的錢包有意思)。若要讓電影藝術配稱得上作家的身份,重要的是這個作家也要配稱得上這門藝術,我是指他不該讓一隻笨拙的手來詮釋寫的作品,應該要兩手努力合作,營造出一個同享其文筆風格的東西來。因此也難怪伏案弄筆的作家對電影不感興趣,也不能把電影當成他思想的一種宣傳。好了,現在轉到你問起的私人問題:
首先,我是個素描畫家。很自然的,我寫的我會看到、聽到,我會賦予我所寫的東西一個造形樣式。拍電影時,我調度的場景在我看來形同會動的素描,變成畫家的佈局。你如果到威尼斯看提也波洛(Tiepolo)或汀托芮多(Tintoret)的畫作,你不能不感到驚訝的是他們畫中的場面調度,以及那獨特奇怪的前後景,有時會看到左下角邊框伸出一條腿來。(我不敢確定是不是在《暴風雨中,船上,沉睡的基督》一畫裡,我想大概是吧)。在這情形之下我只可能在法國進行我的電影工作,因為法國的拍片環境還很混亂,仍處於某種無政府狀態。好萊塢或倫敦嚴厲的工會制度只容許在一群專家的中介之下才能拍片。在法國,我們仍是家庭工場,沒有人會因他的職權範圍,如照明、佈景、服裝、化粧等等受到侵犯而起來抗爭。一切都操在我的手中,而我和我的助手合作無間。所以,如同全體人員所願,影片是我的東西,而他們盡力支援,提供了各種專業技能上的建議。
其次,電影書寫並非我的本業。我是說沒有什麼可以強迫我拍了一部又一部,還要為了題材去找演員等等。那樣會是個很大的障礙。終日為了找書、找劇本而奔波,正在拍一部片子就要為下一部的問題傷腦筋,倒不如偶而拍一部電影,真的很想拍才拍,比較簡單。
第三點,我有時在想我那恆久的不自在,是否出自於對人間世物難以置信的冷漠無感,我的作品是否就是一場奮鬥,好讓我貼近別人關心的事物,我的善心是否是一種分分秒秒的努力,以求克服未與他人溝通的欠缺。
除非我有時成了某種不知名力量的媒介,我笨手笨腳地幫助它實現,否則我不會讀,不會寫,甚至不會想。這種空乏感有時很恐怖。我盡力幫它找地方安頓,卻像在黑暗中唱歌一樣。再者,我那愚蠢的媒介裝得很聰明,把我的笨拙當作極端的詭計,將我那夢遊者的步伐看成特技演員的靈巧敏捷。
這個謎不太可能有水落石出的一天,我想等我死後我會受到一種誤解的折磨,和阻擾我生存的那種誤解很類似。
我愈是有個動手做的工,我愈是樂於相信我是在參與塵間世物,我也會更賣力,好像緊抱注沉船的殘骸一般。這就是為什麼 我會接觸電影書寫,這是個分秒不停的工作,讓我遠離了令我迷失的空洞。
當我聲明我沒有什麼主意時,我的意思是我有一些意念的初稿,我還不是這些意念的主人,不是我有意念,而是意念有我,如此我才可能著手工作,而意念縈繞著我,纏我,鬧我,折磨我,弄得我必須把它丟出去,必須想盡辦法甩脫掉。所以工作對我而言是一種苦刑。工作完畢之後,沒有工作也是另一種苦刑。然後空洞重新再來,讓我真想從此不再工作。(…)
我受苦,故我存在。(…)第二步是:我存在,故我思考。這個我之為人的證明迫我去思考,以免陷入一種不疼不痛的沉睡中。
我只有在睡夢中才活得淋漓盡致。我的夢很詳細,寫實得嚇人。夢把我帶往數不盡的歷險,接觸到清醒時刻不存在的地方與人,而夢的現象為我發明了細微之至的東西、行動、話語。到了早上我極想要把這一切都擦掉,因為我怕會把兩個世界混淆,不解再添更多的不解。所以自然的,我並不怕死亡,死亡猶如我的避風港。另一方面,沒有了時間的感覺,我的年紀、我的方位一片混亂,把昨天的事當成好幾年前的事,想不起我作品的創作順序,把我的生命歷程整段整段地遺忘,可是相對的,我卻能把那些無法於任何時代定位的細節記得一清二楚,自然會感覺身處一場致命的捉迷藏中,我跌跌撞撞,雙眼蒙住,兩手在空中亂揮舞,四週盡是嘲笑聲。(…)
所以我要講的第四點是,既然談到了夢,有一點很重要的是,如我所言的拍片工作是從清晨開始一直進行到夜晚,沒有一分鐘閒著,就連和工作人員一起吃飯時也在談工作,我覺得工作真緊湊,把你陷得很深,遠離了人間和尋常習慣,簡直就像在夢境,意即只有夢中的行為與夢中人才重要,甚至到了無法看見聽見外頭到底發生什麼事的地步,好像一個過於被夢中生活所累的睡眠者,既使現實生活隨著報紙、信件及友人來訪進入了他的房間也未能察覺。要從這場夢中醒覺是非常痛苦的事,工作人員都嘗過拍片最後幾分鐘的不安滋味,本來朝夕相處的人就將各分東西。無疑就是夢的回憶把我們帶返孤獨,把我們再度推向怪異混沌,而好像我們整個存在都想推卻拒絕。這是疲倦的反面。疲倦的人想睡覺,想作夢。而休息的人則回返電影書寫這活躍的夢。(…)
費:我覺得以您一名業餘新手來拍《詩人之血》,就已經發明了一套經典技巧,而從那時以來好像就不曾有任何進展?
考:這是因我在《詩人之血》中的發明很像兒童話語,充滿詩的力量。我原本一無所知,我竭盡心力去發現技巧,還自以為我的方法就是一般習慣用法。因此很多的錯誤竟是新穎的創意。卓別林提到人物於中景(plan américain)移動,其動作重又在特寫中開始而非結束,他認為這是種新穎的作法,可是我剪接得不好,會搞混。同樣的,詩人穿越鏡中的鏡頭推移(travelling),全美國都在想怎麼感覺不出推移軌道的僵硬。我根本不曉得有軌道的存在,詩人是在一塊裝有小輪的板子上被拉著走的。後來我在《美人與野獸》中拍貝拉行經長廊,窗簾翩翩揚起時,欣然再用了這個技巧。錯誤與意外常幫了我們很大的忙。在《可怕的父母》結尾,地面不平又用了一輛破舊的車,使退遠去的一景搖晃顛簸。我不想重拍但要把它弄好,於是就為這個缺陷配上小篷車的聲音,再念有關吉普賽流浪者的句子作結。(…)
費:再談談《奧菲》。您怎樣能避而不用您所謂的「畫意」(pittoresques)暗房技巧,這些技巧是您所不屑的?比如說您怎樣讓劇中人出入鏡子?
考:每一次方法都不同。根本訣竅是影片中根本沒有鏡子只有空殼,也就是只有框。我們建造了雙胞房間,以成對的東西佈置,如果小心看很容易看得出來,因為一切景像在(不存在的)鏡中都左右顛倒,只有掛在牆板上的版畫內容以及五斗櫃上的一個雕塑胸像沒倒反。你有沒有想到我不可能拍某些景,正對著鏡子應該會把攝影機和人員照出來?當瑪麗亞‧卡薩荷絲(Maria Casarès,飾死亡公主)推開三摺鏡的門扇,她不可能從平面中冒出來。她其實是從第二個房間出來的。有一名替身(或分身)和她穿得一模一樣,背對背,反向走開,扮演她鏡中的反像。有趣的是卡薩荷絲在這一景換了三件衣裳(一件黑袍,一件灰的,一件白的),可是限於經費,我無法每件買兩套,所以她的鏡像穿了件灰的,而她本人穿的是黑的。沒有人注意到,而我要強調的是戲拍完後看映片,連我也被騙了,裝得很精確,我們建造出來的真實真有說服力,其演出足以證明。這完全是謬誤假證的功力。還有一樣,當瑪黑(Jean Marais,飾奧菲) 戴著塑膠手套走向鏡子,舉起手來的一幕,其實有一名技師肩膀扛著手提攝影機,和瑪黑穿著相同,也戴了沾濕的手套。如此我便能夠拍走近假的房間,而瑪黑從假房間的另一端走過來,演他自己的鏡中像。戴手套的兩雙手靠近了,我切換另一角度。像這類的技倆全靠攝影工作人員的技能,不論遠近景像都不可模糊。美國有新式鏡頭做得到。我們的還沒辦法。我再重覆一遍,全都是靠藝匠的靈巧,才能以他們豐富的機智趕上進步的科技。(…)
我不敢說是我發明了由另一人假扮的鏡中像。我只是當作一種句法來援用。在德拉諾(Delannoy)與沙特的電影中就曾用一對雙生姐妹來演。何況這也沒什麼新奇的,只是字典裡頭古老的字眼罷了。梅里耶早已用過,再濫用就太誇張了,對視覺語言或對文字都一樣糟。再者,即使片中沒有假造的影子,也還是有影子存在。這就是繪畫與詩的秘密軍機庫。一部壞電影就像一個沒有文化教養的詩人,用散文講故事就滿足了(欠缺使詩所以為詩的因素)。(摘譯自Jean Cocteau, Entretiens sur le cinématographe. Paris: Pierre Belfond, 1973。譯文原刊於《電影欣賞季刊》,第十六卷第五期總號九十五號,【專題:法國電影與文學】)
推薦影音藝術欣賞--Le Sang d’un Poète詩人之血
圖引用自http://www.betaparticle.com/post/2005/10/Blood-of-a-Poet-by-Jean-Cocteau.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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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主題特選(1920年代):前衛/古典、詩人/神話
Le Sang d’un Poète-詩人之血
年代:1930
導演:Jean Cocteau
音樂:Georges Auric
演員:Enrique Rivero (le poète), Lee Miller (La statue) , Peral Benga (l’ange noir)
簡介:以詩人自我定義的考克多,不但寫詩、畫畫、參與舞劇,也拍電影。對他來講,這都是在進行詩的創作,用的雖是不同的語言表現,但精神上是相通的。《詩人之血》是考克多拍攝的第一部影片,也是他探討詩人神話《奧菲》系列影作的第一部影片,雖如序言之作,但有其高度完整性。在本無專業經驗的情況下,他大膽開拓新的電影手法,捨棄電影寫實的再現,轉而開啟想像與象徵性的表意潛力,使本片成為電影史上有名的實驗之作。
本片的詩人是以一位畫家的身份現身,主題則環繞著詩人創作的孤獨、渴望、焦慮、不可迴避的冒險與經歷,被詛咒的命運等,充份應合二十世紀初現代文學急於反身自省,尋求自我特性的普遍傾向。考克多在介紹該片的記者會上曾說:「詩人的孤獨感是如此的強烈;他整個人活在他的創作當中,竟致他筆下所繪的一張嘴殘留在他的掌心裡,如同一個傷口,而他深愛這道傷口,也深愛自己;早晨,他懷著這道傷口醒來,傷口卻忽然彷若不期而遇的意外;他想要擺脫它,最後終於在一座雕像臉上抹掉了這個傷口,不料雕像竟因而活起來 . ..」,這些僅出自個人主觀邏輯且充滿隱喻想像的表述,考克多卻直接在他的片中一一予以具體化、視像化、肉身化,試圖藉此寓言故事來探討詩從何處來,何謂詩人等等問題,而這也同是纏擾著這一代文藝家,馬拉梅、普魯斯特、紀德 ...等人的問題。
本片由世紀之交的六人團音樂家之一Georges Auric所配樂。片中飾演希臘古典女雕像的Lee Miller來自美國,曾任超現實攝影家 Man Ray的模特兒,後來她本身也成為表現不凡的攝影家。
關於本片的拍攝過程以及考克多的電影觀,請參見「詩人考克多談電影書寫」的訪談譯文。
2008年4月6日 星期日
評論文章--格諾的《風格演練》(Exercices de style, Raymond Queneau):從互文性觀點談多樣的法語及文化差異
格諾的《風格演練》(Exercices de style, Raymond Queneau):
從互文性觀點談多樣的法語及文化差異---許綺玲
(未經版主與作者同意,請勿任意引用本文全文或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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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格諾(Raymond Queneau, 1903-1976)早年曾與超現實主義者往來,後來疏遠該團體。一九六○年與數學家李歐內(F. Le Lionnais)等人合組「文學潛能工坊」(Ouvroir de littérature potentielle; 簡稱Oulipo),以近於數學程式的套用法,有系統地進行各種文字實驗。不過,相較於超現實主義者所採用的「自動書寫」(écriture automatique)等方法,文學潛能工坊雖同樣也是在進行文字實驗,但是他們並不注重那種看似無拘而隨機的潛意識、非理性刺激,因事實上這樣的作法仍受限於特定社會、文化、時代所規範的聯想;反之,文學潛能工坊的參與者寧可由限定性的規則出發,利用極具規律的蒐盡法,以求取最多的變化可能,讓語言依其特性發揮最大的潛力。換言之,一方面他們在方法上或預設點上,對潛在的導向先作了有意識的操控,另一方面,又往往由此而獲致許多意想不到的趣味結果,是一般不依任何章法、憑空想像所遠不及的。因此,表面上他們的手法,雖然顯得有點機械化,但是對於創意的激盪卻相當有效。然而,格諾這種帶有遊戲性質的文字演練在他早年的創作中已多方嘗試,文學潛能工坊的正式成立只是一個時機,藉此聯合有志一同者,對過去零碎分散的嘗試作一更完整的回顧、彙整,並順著這一宣言式的行動,進一步結合理論和運用。就此而言,格諾一九四七年初版的《風格演練》(Exercices de Style)可以算是一次很早的、頗具「規模」的文字演練計劃。從起初於三○年代,有一回他去聆聽巴赫《賦格的藝術》演奏會,而興起這樣一個念頭,也就是在文學中進行類似的主題變奏,直到他真正著手寫第一批十二則的小品文,這之間,已過了近十年的光陰;就這樣,從一九四二年開始,他斷斷續續地寫,歷時四年,才完成了第一版九十九則的《風格演練》。
若從惹內特(Gérard Genette)在《隱跡文稿》(Palimpsestes)一書中,依實證觀點所定義的互文分類法來看,這本書在許多方面都是屬於後承互文性(hypertextualité)的實踐。光看標題本身便是如此:《風格演練》是一部文學作品,卻用通常是指學生習作範本的「風格演練」為題。再就實際作法來看,這本書整體而言也真像是對這類習作的一種模擬。同時,一如所有文學中的模擬之作,這部文集充滿了機智與趣味性,並依其自訂的遊戲規則竭盡所能地推至極限,在作者「不願使讀者生厭」的考量下,對同一則故事大綱,作了九十九種表述方式的變化。因此,就一則則故事彼此之間的關係來看,每一則都與其他任一則,互為文風變換(transformation),亦即改動寫法而保留主旨輪廓,也就是惹內特用以區分兩大互文類別時其中的一類。又因每一則都篇幅短小,而大體上語調又都是詼諧的,甚至荒謬的,也可算是一種諷擬(parodie)演練。諷擬有多種定義,有時指的是涉及局部細節的變動,而這裡每一篇均不超過三頁的《風格演練》,則是屬於經過全篇式文體改寫的諷擬之作。
每一則內在自主完整的小文本,對其他文本而言,都呈現為「另一種可能性」(alternatif),另一種說(或不說)故事的可能變換。全部的九十九則,彼此地位平等,如鏡相般互相反射而又扭曲變形。不過,要注意的是,每一則對其他文本而言,都只能算是互為後承文本(hypertexte)的角色。換言之,沒有一則稱得上是後承文本關係中的藍本(hypotexte)或真正的起始者。這是因故事大綱並非先於《風格演練》一書已存在(pré-existant),而是專為了《風格演練》的寫作計劃,於同一時機產生的。因而這個故事大綱是此書獨有的,各篇所共享的,而無外於此書的獨立存在。誠然,像擺在首則的「綱要」(Notations),對故事作了筆記式的概述,看起來彷彿具有基本雛型的角色,或者像題為「敘事」(Récit)的一則,讀起來最符合一般習見的故事講法。但也正因如此,反而證明了這種特定的講故事模式已取得約定俗成的地位,只不過因長久以來強制性地、集體性地加諸於一般人的觀念或意識型態中,讓人們不加質疑也不知有商榷餘地,就接受了這樣的模式,以為只有此一版本堪稱「正宗」,最居優勢;以為故事就該那麼講才「正確」。然而,格諾的編排,否絕了這樣的優勢地位,使得此一敘事僅僅是對那同一主題無限可能的表述中的一種而已。由此,我們若同意巴特(Roland Barthes)等學者的說法,認為語言本身即是社會,那麼格諾的九十九則互文並列,似乎深一層地指出了社會原本存在的多元性,只是這樣的多元性經常被忽略,甚至被有意地壓抑、被否認其存在,或者從中被恣意地分出了主次高下。因此,看似諧趣的互文演練,並非流於語言遊戲而已,實際上已指涉了語言所被使用的現實社會。社會中的文化差異,確實可藉由故事本身的變奏敘事,而為細心的讀者所感受到。這是書中凸顯之文化差異問題的其一面向。
除了以上這種文本間相互變奏關係的互文性之外,惹內特還在《隱跡文稿》裡,特別指出此書亦歸屬於文體模仿型(imitation)的互文類別演練(Genette 133-135)。這一點並不與上述的文風變換(transformation)有所矛盾,因為這是從另一個直向的觀點來看互文關聯,也就是從書內各文本與書外先存模式之間所建立的關聯來看的。換言之,每篇文本的形成,各自有其參照的根據,九十九篇就有九十九種不同的參照對象:每一單篇文本都個別模仿一種文本型式,或至少是根據一種限定的法則作為出發點,然後再盡情套用。在介紹他所模仿的文本型式或參照的法則之前,有一個問題是:格諾是否也如普魯斯特一樣,模仿了某些特定作家的風格?惹內特對此提出了以下幾種可能:如充滿驚歎句的一則,無疑地讓人想到瑟林(Céline);以「過去不定式」(Passé Indéfini)(即複合過去時)為題的一則,因敘事者不時表達的冷眼旁觀語句,在語意上和時態上大概都可與卡謬的《異鄉人》遙相呼應。這些互文關聯都只是猜測性質,但也不無根據。惹內特還試圖探索格諾自己的風格是否也出現在其中某一則,不過,這就要先界定何謂「格諾的風格」?於是,他以《地下鐵的莎姬》(Zazie dans le métro, 1959)作為格諾的代表性作品,由此而選定了第九十九則,即最後一則「意外」(Inattendu)。這篇文本完全是採對話形式,含多處口語、厘語的用法,的確會令人想起《地下鐵的莎姬》予人的親切感與震撼。因此,可大約看作是格諾一次袖珍級的自我模仿(autopastiche)。不過,惹內特這樣的互文閱讀是反向地由讀者的觀點,時代錯置地搭線,因事實上格諾寫《地下鐵的莎姬》要晚於《風格演練》。這種不管時代先後序的恣意互文閱讀,其樂趣正是在於讀者自身從認知與發揮辨識能力所獲得的知性滿足感。
再回到《風格演練》一書所參照的文本型式或法則,筆者在此試圖整理了一下,大致分出以下幾類(這當然不是唯一可能的分類方式):
一、參照模仿的文本型式,首先有文學中的文類,如頌歌、商籟體詩、戲劇劇本、自由詩,還有日本和歌(Tanka)等。
二、也有非文學功能的文類,如電報體、正式信函、「請予刊登」(Prière d’insérer)等。以上這兩大類都涉及先存固定格式的文類,是真正符合戲仿(pastiche)的作法。
三、同樣也是模仿,但是以非法語母語者講法語時的口音來模擬傳譯,如Poor lay Zanglay,或法語的拉丁化詞尾、交錯其他拉丁詞的寫法(macaronique),或者是半夾雜法語和特定外語的混合式,如英國風(Anglicisme)、意大利風(Italianisme)。這個部份特別能凸顯格諾敏於觀察法語和外語交集時所產生之混成語言現象。同時,格諾所仿造的語言對象,有一定的選擇,顯示了法國因歷史文化、地緣、政治(統治或殖民關係)、社會(移民)等關係而與哪些民族、語言有過較多較深的接觸。
四、參照法則也可以是由特定語彙形成的一種語調層次,如浮誇的戲仿史詩風(Ampoulé)、附庸風雅裝腔作勢(Précieux)、十八世紀的鬼魅故事(Fantomatique)、十九世紀現代風(Modern style)、鄉土(Paysan)、通俗(Vulgaire)等。
五、還可依專業者用語或特定學門領域的語彙,如機率、幾何、集合等數學觀念,或醫學、哲學上的用語,甚至還有屠夫的專業行話。這類用法有時會使得內容由敘事體轉為描寫文、雜感文或小論文。
六、其他各種特定的語彙範疇,如彩虹、美食、植物、動物、五官感受等。
七、強調發言者的口氣、立場、態度,以摹擬驚訝、詛咒、偏袒、放肆、主觀、無知、笨拙等態度。另外,有零星幾則比較難以自成一大類,乃依特定情境(故事空間)設計的獨白,如夢境、答詢等。這些文章也能凸顯發言者的情緒態度,甚至可讓人揣測其政治立場與意識形態(這一點自然要根據法國1940年代的政治社會背景來推斷)。第六和第七兩項當中,有的是敘事時間被重組過,或事件經過有所增刪。有的敘事者明顯地具有非比一般尋常人的社會行為態度,如「味覺」一文,敘事觀點已化為四處遊走、上下舔嘗的一塊大舌頭,頗有諷刺漫畫的效果,也跳出了寫實的語境,進入超現實的世界。
八、前兩類或許比較零星雜亂,主要涉及到指稱對象的現實聯想。反之,有一類以組成文學的實體特質:語言,作為探討的對象,相當規律地依據文法規則進行變化,如時態、語式、詞類,甚至也蒐集語病和語法結構上常見的落差。比如有一篇的敘事者,每個句子都以alors來開頭,用alors一字多到偏執狂的地步。
九、又有根據修辭格和表述策略,如隱喻、換喻、曲言法(Litote)等來撰文的。不過,格諾的標題分類並無絕對性,有些文本顯然依不同觀點可重新訂名,比如,第六項採用特定語彙的作法,必然會用入各種修辭法。
十、特別值得注意的,是限定規則的作文練習(如Logo-rallye),文字遊戲與詞形變化(métaplasme)。其中以音來求變的,如字首減字(Aphérèse)、字尾減字音或字母(Apocope)、字首增音(Prosthèse)、插音(Epenthèse)、詞尾加字或加音節(Paragoge)、字母換位(Métathèse)、多字倒序(Contre-petteries,即contrepèterie)、同音(或同形)異義(Homophonique)等。最末這一項佔了本書不少篇幅。
就舉幾個簡單的例子。字首減字如le bus,las(代hélas);字尾減音或字母如encor,la manif,la gueul’ d’un bonz’(A. Jarry)。多字倒序如bains de gros thé/ grains de beauté,或pomper les trous/tromper les poux/ tromper l’époux等(這些例子參考自: C. Peyroutet, La pratique de l’expression écrite , Paris : Nathan, 1991. p.140)。基本上,這些是在法語日常用法或者詩的語言(licence poétique)中原本就可觀察到的現象,只是格諾將每一種規則大量套用,使得這些文本整體來看,更接近純粹的文字遊戲。文本內容與現實的指涉關聯因之大為減弱,能指(signifiant)與所指(signifié)原有的關係瀕臨鬆動,能指在此取得了明顯的優勢。讀者面對這一連串既生疏又熟悉的音響形象,眼見那執拗而反覆不斷的變形規則,只能隱約模糊地遙想起文字的指稱對象(référent)。然而,文字的實體既然是聯串的音或字母的組合,似乎在這叛離正常拼字和語法規則的語文變異中,更能凸顯文字實體的物質性。也因為強調能指的自由,而充份展現法語為拼音語言的特色。若再進一步作後設的觀察,還應當注意的是,雖然這些演練所得的結果有些很離譜,但更加讓人意識到所謂的「標準法語」或許只是個理想的存在形式。當活生生的口語被轉譯書寫成文字符號時,其間差異程度有時竟是相當驚人的。所以,誇張模仿或演練,兼有指控與揭露的作用。這一來,同是屬於法語,內在於法語的精緻文化層次書寫以及屬於不同層階大眾的多樣化口語,兩者之間的文化差異也就立見分明了。這也是格諾在他其他的小說裡一向極力呈現的社會現實真貌,也正是他作品發人省思的地方。只不過,《風格演練》蒐盡了眾多極端的情況,格外引人注意。
上面提到的分項主要依九十九則小文本的標題定義來分類。換言之,標題的選定即指明每則文本所欲進行的演練。從最後幾個分項,尤其可看出能指的活潑變化。不過,也不能忽視故事的指稱對象,以及敘事學裡所謂的故事時空或世界(diégèse),也就是敘事中預設的時空背景與敘事觀點,以及引喚的相關歷史、文化意涵。在此方面,所指部份引出的涵蓄義(connotation)對讀者的理解接受,會形成或多或少的難度,考驗著讀者的生活經驗、知識背景與文化素養的深廣度;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則又顯示了作者百科全書般的博學多聞,以及他如何對這些知識靈巧地玩弄活用。然而,要充份掌握那些旁徵博引的內容,對不同學識背景的法語母語者來講恐怕已有程度不一的難度。像一些昔日通用於特定社會群體的表達語,若不加註釋說明,恐怕一般讀者也難以掌握,何況是對台灣修習法語的大學生。這樣的落差格外令人感受到不同國族間必然存在的文化差異。
至此,我們一邊介紹《風格演練》一書的由來與內容組織,一邊也指出其中暗示的各種層面的文化差異,再綜合整理如下:一、有並存於同一社會時空裡基於語言高低雅俗的層次,所形成的主次文化差異;二、也有法語本身書寫文化與口語文化之間,持續存在的落差;三、更有法語作為一拼音語言對比圖象式文字(如漢語),所能包容的字詞變形異同;四、還有文章指涉的背景,因牽涉到法語文化傳統,對於非法語使用者而言,在閱讀上會增加難度,由此而凸顯不同國族文化之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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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格演練》從書名到內容的九十九篇範文,就是一副風格練習指導手冊的「樣子」。在法語教學的網站上,也確實可以找到運用實例,其中很典型的作法,便是模仿該書的模式,請學生依同一故事大綱以不同文本形式或規則來作幾篇短文。一九九五年迦里瑪(Gallimard)新版的《風格演練》,請何納爾(Jean-Pierre Renard)執筆,在正文之後,增補了一系列的參考資料(Dossier),其中除了綜合介紹與分析內容之外,也為學生設計了各種練習:比方說,為各篇文章重新訂標題,或綜合各篇來重建更完整詳盡的故事時空,再如分析每一篇敘事者的角色與個性,界定各篇出現的同義異詞各自屬於哪個社群或語言層次,還有尋找文內的古典文學典故和引句等。
「比較」正是利用該書認識法國語文文化的一個關鍵方法。在比較中,綜合了兩種知能,一是從差異中發覺相似點,這是想像力的發揮;二是從近似者當中分辨差異,這是分析能力的培養。比較,可以是橫向的,擇書內各篇相互之間的比較;也可以是縱向的:尤其指各種涉及語言遊戲的篇章,可以拿來與漢語的情況作比較。
在台灣,原本存在於社會中的不同語言,過去長久之間,在公共領域裡曾受到了無理的壓抑。一度因政治目的被有意地貶低化、邊緣化甚至非法化的方言和非漢語語言(甚至特定的外語),到了解嚴後的時代方得到台面上的解放,如今正以加快的節奏在各種公眾溝通管道中活絡起來;語言之間也能有更自然的發展、交流、演化與創新。比如說,許多的外來語已完全融入我們的日常用語中(「人氣」、「一級棒」、「宅急便」);又比如有一種電腦文書所使用的中文輸入法叫作「無蝦米」,正是仿福佬話音譯的「沒什麼」,因為這套方法在使用時,畫面上設計為無任何選字標記的顯示,而這正是其特點;不過,若是光看書寫的這三個字,無蝦米,卻會有十分明確的意像化聯想(即使其中包含了否定的字眼),而此一聯想還帶有地域風味的涵蓄義(connotation)。再從這個與電腦相關的實例出發,我們可以觀察到,近年來電子文書快速活躍發展,尤其年輕族群的新語彙,以及企圖滿足說服功能或詩意功能的各種媒體語言,使得漢語書寫文字增添了各種不同的組合樣貌。一些從來不曾被載錄為書寫文字、但又可能已習用於日常生活中的口語語音,第一次被寫出來、流傳開來,因音來配字,有時由視覺認知字型、理解字義,與由聽音來理解意義,這兩種接受訊息的不同途徑,彼此間有分化又並存的奇妙對照,形成新的能指和所指之間的交會衝擊。再舉個例子,有個攝影影像展名為「台灣辛美學」,此一名稱,若用念的,十之八九會被人理解為「台灣新美學」,策展人必然也希望透過聽音給觀/聽眾這一層理解。但是經由同音異字的「辛」,在視覺解讀上,又希望引起進一步的多重聯想,讓人想到時下流行的「辛辣」(大眾文化流行品味的新準則),或也可想到「辛酸」(尤其與台灣史的悲情悲愴感相符),甚至可再想到「辛苦」、「…戊己庚辛」等,各種不乏文化意涵的豐富暗示。諸此種種,再有意地配合(…放任)電腦中文輸入法易產生的錯別字、同音異字等等意外,都足以拿來和《風格演練》及其他文學潛能工坊的文字實驗作比較。像臺灣詩人陳黎,便作過這樣的嘗試:「親礙的,我發誓對你終貞/ 我想念我們一起肚過的那些夜碗/ 那些充瞞喜悅、歡勒、揉情秘意的/ 牲華之夜/ 我想念我們一起淫詠過的那些濕歌/ ...」 (摘自陳黎-「一首因愛睏在輸入時按錯鍵的情詩」)這些錯別字的運用,打破了通俗情詩表達的純情神話(筆者特別感謝中大法研所學生王娉所提供的這則台灣現代詩的實例,取材自《新世代詩人精選集》書林出版)。
因此,從不同語言可行或不可行、可能或不可能的變換中,有助於比較不同語言文化的差異。我們可從日常生活經驗的觀察、思索出發,結合文字實驗的遊戲,從中學習。
再者,《風格演練》的互文性質也可以任我們利用不同的篇章來嘗試各種翻譯習作。當然,基於上述語言特質差異的問題,並不是每一篇都可直接拿來翻譯,或並非立即可以判定可譯不可譯。在著手翻譯之前,必定要先經過一番分析討論,看看翻譯的難點何在。這不只是一般修飾或語法、章法的問題而已。無法直譯的篇章,必然要採取一種適應不同語言或文化特質的策略。比如一則名為「美食」(Gastronomique)的篇章,其中提到的食物或食品,常帶有一定的涵蓄義或固定成語,如果照著名稱直翻,表面上雖忠於原文,但也就因此會失了這層言外之意,也是某種程度的失「信」。在此情況,要不就加譯注,要不,可以依照那些涵蓄義和成語的意義,再從漢語裡頭找尋意義相近同時又用上本地食物或食品比喻的詞來代之。當然,無可避免的,如此,譯出來的文章就會有完全不同的地域文化色彩,多了一層相對於法國而言的異國情調,予人的整體感受和聯想也將十分不同。至於那些利用改變音形的文字實驗文本,有時成篇盡是字典上查不到的怪字,也就更不可能直譯了。若要變通,只能以一種平行轉換的方式,研究其原則,再援引之,重寫成漢語相對應的文字遊戲形式。(值得一提的是,趙元任所譯的《愛麗絲漫遊奇境》〈經典傳訊文化,2000〉就有個很好的例子,把一系列英語的m開頭的字轉成一系列漢語帶有ㄇ音的字。)同樣難譯或不可譯的是外國人講法語時帶母語腔的憑音聽寫。如Poor lay Zanglay,如果只是照著故事內容來翻,根本看不出其中的特色與趣味性。腔調雖很難譯出來,不過,還是可以舉出可能的對策,比如進行平行改寫,把它轉成外國人帶著口音講漢語的發音記錄。再比如法語半雜著外語字彙的文本,也可能將法語轉成漢語,再將其中的另一外語依音轉寫。比如將法英文的混合體變成中英文夾雜的混合體:「一逮接近米德逮,我台可巴士,習一個楊格曼…」(取自中國有人的一則翻譯。意思不難猜到是:「一天(day)接近中午,我搭(take)公車,看見(see)一個年輕人(young man)…」)。此一擬聲法,在台灣作家的小說創作中亦可見到,比如李喬在小說《寒夜三部曲》裡頭,仿日語或客語夾雜、半擬聲半示意的作法,便是如此。再如王禎和在小說〈老鼠捧茶請人客〉中亦然,仿台語音及用語,還把日本童歌轉成台語歌,連同簡歌譜放入了文中:「黑茶茶,滋奶茶;老鼠仔捧茶請人客…」(當然要用台語唱出來;按:「黑茶(ㄉ一ㄝ)茶 滋奶茶」是照日文意思「手牽手」發音轉寫成的音譯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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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 茶 茶 滋 奶 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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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 鼠 捧 茶 請 人 客
創作上,這些現象毫無問題且非常有趣。但若是要將格諾的這類文章從法文翻成我們的語言,不免須要改寫,到底是否「合宜」,實在見人見智,還要看到底要根據什麼來評斷「合宜」?希望傳達的訊習重點又何在?可以確定的是,就語言學習的效果來看,對此試譯的經驗即使未能獲得滿意的結果,也必定是深具啟示性的:經觀察、思考、分析、比較後,那些從法文完全轉成漢語語境的改寫,即使不確定是否仍宜名之為「翻譯」,也算是已掌握到了原文的風格演練原則。改寫的作法就成了漢語本身的風格演練。了解他人的語言文化,豈不也有助於我們,回過頭來,更了解自己出生地的語言文化特色?由此,這樣的翻譯經驗,幾乎可說是過程比結果重要,即使從尋求「不可譯」的原因中,也可以領會語言文化差異的奧妙。
所以,我們應多多關心社會和語言的互動,不要忘記:說話的方式不只一種,因為語言是活的。懂得欣賞語言的多元性,也等於是在培養面對多元文化的包容心:這是成為世界公民的重要一課。
【參考文獻】
Genette, Gérard. Palimpsestes: La littérature au second degré. Paris: Editions du Seuil, 1982.
Queneau, Raymond. Exercices de style. Paris: Editions Gallimard, 1947.
------------. Bâtons, chiffres et lettres. Paris: Editions Gallimard, 1950.
------------. Raymond Queneau: Entretiens avec Georges Charbonnier. Paris: Editions Gallimard, 1962.
(本文節錄取材自:2002年12月中央大學主辦「台灣法語文教學實務研討會」論文〈以格諾的《風格演練》為例;從互文性觀點談法語教學與文化差異〉)
圖片引自http://www0.dfj.vd.ch/GYPICCARD/TM2008/sujet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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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小說家與音樂— Claude Si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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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ude Simon 的鋼筆畫
(Dessin à la plume de Claude Simon reproduit dans “Orion Aveugle”)
« Leçon de choses »(1993)作曲家:Philippe Hurel
Ph. Hurel : « Cette pièce est un hommage à l’écrivain Claude Simon dont le travail m’a beaucoup appris et auquel le titre de cette oeuvre est emprunté. »